在判别分析中,如果要训练判别方程,我们一般用多少样本单元作为实验组,多少作为对照组?这个百分比的确定依据何在?比如,我们有400个case,我们应该随机抽取出多少个case作为实验组来寻找判别方程中因、自变量间的关系呢?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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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没有定论。做判别分析之前,肯定得有一堆知道具体分类结果的训练样本,依此建立判别函数,然后把未知分类的样本用判别函数去判。楼主问抽取多少个,难道是400个样本的分类都已知晓?倘若如此,就不妨把它们都作为训练样本,建立判别函数后,考察一下回判错误率;或是留下二三十个作为检验,用其余的三百多个建立判别函数,最后考察判别结果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