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报税方面的区别
1、是否核数的区别:公司在发生业务的情况下,无限公司不用通过核数的过程,做完账直接根据会计报表向税局申报纳税即可;有限公司则不同,有限公司做完账后,通过香港核数师核数后,出具核数报告,根据核数报告所列数据才可以向税局申报纳税。
2、香港利得税税率不同:2008/09年度,无限公司税率为15%,有限公司税率为16.5%。
3、年审年报不同:有限公司必须做年审年报,无限公司只要做年审就可以了,也就是说无限公司只要到税局做商业登记证的更新,就不必到公司注册处做年报了。
二、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据我了解,很多公司目前的报税方式就是DORMANT,通常在其他咨询公司中称之为“零申报”和“无税申报”,而根据香港税务局来看,使用这种报税方式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显然这是不适用于经营正常贸易的香港公司。
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ZF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ZF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