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新商科论坛 四区(原工商管理论坛) 商学院 创业论坛
1530 0
2014-12-02

仅仅一个月前,Tinder 这个社交网络明星被爆出一则猛料:继公司 CMO、联合创始人 Justin Mateen 辞职后,身为 CEO 的 Sean Rad 也被董事会撤职。

在美国这个“成熟创业天堂”、“核心团队毕业于名校”、“连续创业者”,这些关键字看似不该与愚蠢、错误挂钩,然而 Tinder 确实犯了一些很多早期创业者都会犯的错误。下面,我以我的个人经验和创业者分享几点 Tinder 案例反映出的值得创业者反思和警惕的问题。

错误一:创始团队未保持早期股权结构中的控制权

Tinder 创始团队最初只有 40% 股权,可以说从开始就完全无法掌握自己命运,并且面对的是一个拥有 60% 股权的投资人(且不谈财务投资还是战略投资)、一个绝对控股的单一大股东。

我身边也有类似案例:A 公司,国内一家小有名气的数字内容创业公司,拥有海外背景的创始团队并已在国内发展多年。然而因某些原因,导致某 VC 引入时出让超过 30% 股份并附带“一票否决权”,而该 VC 在相关领域也有布局。最后结果:该 VC 为给其另外投资项目让路,限制了 A 公司发展。

另一案例:B 公司,它曾是某垂直 B2C 领域标杆企业,但成立初,由一位非专业天使投资人和创始业务团队共同建立,而创始业务团队总共股权比例不到 20%,B 公司接下来的融资,天使要求高估值部分套现,与新投资人存在分歧,最后结果:新融资一拖再拖,导致 B 最终以资金链断裂、公司业务关闭收场。

错误二:盲目引入战略投资者

Hatch Labs 或 IAC 对 Tinder 团队更像是“战略投资者”。不同于财务投资者的单纯逐利,战略投资者更多考虑业务方向和与自身契合度,因此会更追求对投资标的的控制力。

一般战略投资者会选择控股或逐步控股,这对早期创业者不是好事,因为初创项目很可能进行诸多业务试错甚至战略调整,这些都需创始人在自己创业愿景下,去掌控并优化。如果创业项目过早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很可能服从投资方战略考量而沦为“棋子”,从而失去完成初创团队梦想的机会。

这方面,国内例子不胜枚举,巨头过往战投名单上比比皆是,我就不得罪人了。不过,还是推荐大家读一读邵亦波多年前的一篇文章《创业者引入战略投资应谨慎》,比网上动不动就跪舔 BAT 的枪文要受用得多。

错误三:接受内部孵化

实际上,内部孵化一个创新项目,对孵化方和被孵化方,都是一件成功率极小的事,因为创新需要一个开放、自由、自主环境,而这些和孵化方固有利益冲突,很难持续提供一个这样的环境。

以 Tinder 为例,Hatch Labs 不是通常概念上的市场化创业项目孵化器,实际上,它更像是 IAC 的一个内部孵化平台,所有创业者都是 IAC 内部员工,项目控制权也在IAC。这样一个情况,初期也许能做到对创业者的相对尊重及环境相对开放、自由和自主,但长期讲,IAC 要从自身利益出发,而不会以创业者利益和梦想出发,并在拥有绝对控制权情况下,可以做任何它认为有必要的调整。

实际上在国内,也有很多企业搞过各种形式的内部孵化:比如前几年,电信运营商拿出上亿资金做内部创新孵化激励,但效果寥寥;我个人也见证过几个企业内部孵化项目“胎死腹中”,所谓老板们的各种承诺和对资源协同的畅想,最后都难抵过企业主和项目创始人的根本分歧。

错误四:未对投资人 DD

从媒体描述看,Sean Rad 最初不了解 Hatch Labs 背后是战略投资方 IAC,只是看到孵化器各种资源和服务,并且初期对股权没有明确认定,直接导致了后面故事的被动。

因为流动性问题,未上市的创业公司被恶意收购案例确实较少,但创业公司对投资方的 Due Diligence (尽职调查)仍有必要,即使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著名美元基金,你也需要知道它投资布局中是不是已经存在你潜在的竞争对手。

而对不熟悉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或孵化器,则需要更仔细的背景调查,了解真实目的和持续合作的可能。

错误五:CEO 不够有 Power

创始团队需要 CEO 有足够 Power 和素质掌控局势,如果不是,团队内部需要早作调整,另立新君,不要忽视问题坐等投资人主导。

我在这里不是指责 Sean Rad 能力不足,他或许是 Tinder 团队最具领导力的人,但 Tinder 所在实际环境较复杂,一个能权衡好小股东(创始团队)和大股东(投资方)利益的人,可能更合适 Tinder 持续发展。因为这样的变化,如果是由创始团队主动做出,效果会大大好于投资方强推,一方面,团队更易接受;另一更重要方面,创始团队自身已意识问题,并主动寻求解决方案。

实际上,投资人主导换帅后失败案例不少。这里我讲一个主动求变的成功案例:N 年前,当俞永福还是联想投资(现名“君联资本”)投资人时,雷军正处撤离金山前的低潮期,而 UCWeb 也不过是专做功能手机的浏览器初创公司,技术出身的两位创始人梁捷和何小鹏正四处寻求融资。

当时,UC 虽拥有一定用户群,但商业模式不清晰,团队市场化能力不强,因此与包括联想投资在内的很多投资机构接洽都无果而终,但俞永福个人,却非常看好这个项目,俞永福还极力撮合雷军投资 UC。

就在这时,UC 创始团队也意识到自身商业化和管理方面的缺失,最后在雷军建议下,力邀俞永福加盟并担任 CEO。此后 UCWeb 改名 UC 浏览器,业务涉足手机浏览器、手机游戏、移动搜索、应用商店等并取得长足发展,UC 浏览器最终在今年以 50 亿美元(据传)被阿里巴巴收购。

错误六:开展办公室恋情

细读 Tinder 故事,大多数人可能会同情 Justin Mateen,认为是他女朋友 Whitney Wolfe 因失恋而狗急跳墙,诬陷 Justin 并导致其辞职。

我个人也认为 Whitney 不是什么好鸟,但 Justin 和 Sean Rad 应对这一系列事件对 Tinder 及其创始团队带来的影响负上更大责任。创业好比群雄揭竿而起,要在艰苦斗争中活下来的都是“非常人”,当然也需对自身有比常人更严苛的要求。

太过感情用事、儿女情长的“项羽们”是敌不过目标更明确的“刘邦们”的。创业公司创始人需要可控、稳定的感情环境,才能足够专注于创业项目本身。换句话说,要创业就别谈感情,要不就已经处在一个有坚实后勤保障的稳定阶段。当然人非圣贤,这里也不是提倡创业就是反人性,但至少作为核心人员,不该做有可能从内部瓦解团队的事。

我看到听到一些身边创业情侣的故事,结果都是除给当事人留下“被青春撞了一下腰”的印记外,大大影响创业公司发展,几乎都是开始走下坡路或直接分家散伙。

错误七:对投资人过分敬而远之

其实 Sean Rad 和他投资人代表 Sam Yagan 关系还不错,有很多沟通,也一同扛过了“性骚扰案”的阴暗日子,但这还远远不够。最终将 Sean 踢出局的是 IAC,而且是早有打算,这说明 Tinder 创始团队缺乏和最终决策的投资人的持续交流,也缺乏共同目标。

从风险投资进入中国,投资方逼宫创始人的案例不胜枚举,大多原因有三:第一,双方理念不同;第二,创始人出现重大失误;第三,融资时股权分配不当而失控。

而我个人认为:创始人最易忽视的问题是,就深层次理念与投资人保持持续同步,这些同步不应仅仅是董事会上就议案进行讨论和表决,而应该融于方方面面的双方接触中。今年上市的聚美优品是正面案例,话说 VC 圈中陈欧个人口碑很不错,一方面,陈欧虚心也会做人;另一面,与投资方沟通紧密、顺畅,目标时刻保持一致,这也才有 4 年 40 亿美元的快速上市。(源自千人智库-EWW141202YRE)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