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会计强国战略,全面提升会计工作总体水平,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
十二五”
规划纲要》,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4
〕27
号,下称“
《指导意见》”)
,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为我国管理会计发展规划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出席并发表讲话。余蔚平要求,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财政部门要立足行业管理职能,做好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将管理会计工作纳入会计改革与发展规划;
而作为实践管理会计的主体。
各企事业单位要在深入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的基础上,推动本单位管理会计工作建设,深入挖掘管理会计工具,拓展管理会计应用范围;
有关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立足理论联系实际,做好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和构建;
会计团体要立足行业发展,发挥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会计服务机构要增强服务能力,大力开展管理会计咨询服务。
同时,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科研院校、会计团体要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宣传培训、人才培养、自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会计服务机构要立足服务单位发展,大力开展管理会计咨询服务,抓住机遇,积极拓展管理会计咨询服务领域;广大会计人员要以《指导意见》为导向,不断学习管理会计新理论、新知识,在实务中进行创新应用,提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