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在湖南西部几个穷困县走访发现,环境污染已是上山下乡,其中一县有25%乡镇受到污染。分析理由如下:
一是落后的生产工艺、高污染的企业通过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给地方政府带来滚滚财源,GDP扶摇直上,官员有政绩。
二是廉价土地或无偿提供土地,不要排污处理设施或简易排污处理设施,企业几乎不计环境成本,企业利润可观。
三是农民的良田遭受污染,作物减产或绝收,按量产量损失的索赔难有几成成功,农民收入难以保障。
四是污染的生活用水、蔬菜以及居住环境,农村山清水秀消失、当地农民健康又多少保证。
五是农民的维权的司法成本相对于作物收成相差甚远。
六是当地政府对企业保护,令农民望而生畏,动辄抓人关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