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数据挖掘
目标是利用可用的数据建立一个模型,这个模型对剩余的数据,对一个特定的变量(可以理解成数据库中表的属性,即列)进行描述。
· 间接数据挖掘
目标中没有选出某一具体的变量,用模型进行描述;而是在所有的变量中建立起某种关系 。
· 分类、估值、预言属于直接数据挖掘;相关性分组或关联规则(Affinity grouping or association rules)聚类(Clustering) 描述和可视化(Description and Visualization)复杂数据类型挖
掘(Text, Web ,图形图像,视频,音频等)属于间接数据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