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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3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社会主义的未来》简本</font></strong>
        </p><p></p><p align="center"><strong>约翰·罗默John E.Roemer </strong></p><p align="center"></p><p align="center"><strong>余文烈等译</strong>
        </p><p></p>原本 重庆出版社,1997年版 <p></p><p>作者简介:约翰·罗默John E.Roemer,经济学家,新古典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代表学者,耶鲁大学政治与经济学教授。</p><p>个人主页 http://pantheon.yale.edu/~jer39/</p><p> </p><p>《社会主义的未来》是"反复推敲的,完全可以实现的,尤其是,令人信服的。"——著名马克思主义者萨缪尔.鲍尔斯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 著名的圣塔菲学者 马萨诸塞州大学</p><p>“对那些有兴趣重新思考社会主义工程的基础的人,对那些对财产关系形式和经济制度之间的关系有更浓厚学术兴趣的人,《社会主义的未来》是必不可少的读物。”——埃里克.奥林.赖特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p><p>    “罗默坚持认为:社会主义是关于平等的理论;民主的市场社会主义代表了获得平等的最大希望;苏联型计划经济的失败并没有使这种希望破灭。"——乔舒亚.柯亨  MIT</p><p> </p><p> </p>导论 <p></p>  <p></p><p>    苏联和东欧的共产主义制度的崩溃支持了一些旧论点,也产生一些新论点,认为社会主义不论在当今世界或作为一种理想都不能存在。我则希望阐述理由证明,社会主义仍然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而且在现实世界也是可能的。我认为,赞成社会主义经济的论点需要在构成社会主义成分的基本观点方面进行某些修正。勿庸置言,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垮了,但这并不意味其他的、尚未尝试的社会主义形式也应该为它殉葬。 </p><p></p><p>    我们使用的"市场社会主义"这个术语来自30年代关于“社会主义的测算”的辩论,其主角人物是奥斯卡.兰格(0skar Lange)和弗里德里希.哈耶克(Friedrieh Hayek)。兰格认为,经济学家现在称为新古典价格理论的东西表明把中央计划与市场结合起来的可能性,而哈耶克则反驳说,计划会从本质上破坏赋予资本主义以生命力的机制。哈耶克以及最近科奈内(J.Kornai)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评,其大部分是中肯的。但过去50年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验根据哈耶克对市场社会主义鼻祖的批评提出了重建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方法。</p><p>    经济理论尚未能使我们写出一份市场机制的利益与损失的完整的平衡表。30年代期间,苏联正在迅速实现工业化。很明显,这个国家是充分就业的,而在已经工业化了的资本主义世界,工人和机器却大量闲置着。哈耶克因此是从防御的立场去著述,而兰格也许已经深深感觉到,他的建议只是对一种必然是未来面貌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微调。今天,胜负的格局已经翻转过来。然而30年代的社会主义赞成者和今人的资本主义赞成者所做的结论都过于匆促,因为我们只是在非常特殊的环境下才算充分理解市场的作用。</p><p>    如果所有的经济行为者相对于市场都很小,并且不能单个地影响价格,如果外在因素不存在,如果有足够数量的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那么,经济理论就能解释一种市场经济将如何达到一种均衡,在这种均衡中,资源的配置将按照经济学家们称之为帕累托效率的方式进行――即达到如下意义的效率:不存在其他能使全体人民至少过得一样富裕并使一些人过得更好的资源配置。</p><p>    但是这种静态效率相对于市场常常被认为具有的动态效率也许并不重要,因为市场比其他任何经济机制能更有效地引发技术和商品革新。尽管我们似乎具有许多市场动力论的证据,但没有充分的市场动力论的经济理论:还没有人提出一种原理,证明在革新方面市场打败了计划。也从来没有做过一种可控制的实验,让一个持疑惑态度的科学家自信地断言市场在这种动力的意义上优于计划。从科学的观点看,现实生活的实验是非常折衷的:过去30年最有动力的经济(日本和东亚老虎们)的运作是既靠市场又靠一大套计划。对比之下,虽然共产主义经济有计划而没有市场,但他们有政治专政,这是任何实验没计者都想改变的背景条件。</p><p></p><p>    帕累托效率或帕累托最优是经济学家的一个主要经济效率概念。如聚没有其他可行的商品和资源的配置能使至少某些个人的福利更好而无人更糟,那么这种商品或资源的个人和企业的配置就是帕累托效率。每个个体的福利是按照体现在他的效用函数中他自己的福利观念来衡量的如果一种配置是帕累托效率的,那么在如下的意义上没有浪费;使一些人过得更好的唯一方式是让另一些人变得更糟。帕累托效率是经济配置的一种理想属性,尽管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它还不是充分地把配置处理好,因为它不涉及对分配公正性的评估。在一种二人经济中,只要我不太厌腻,我得到所有的物品而你一点都得不到的配置是帕累托效率。</p><p></p><p>    因此,经济理论家对市场作用的认识比初级经济学教科书和普及读物的认识更无知。实际上,当代经济理论已经看到,市场在菲市场机构的范围内运作;这些非市场机构主要是企业、合同法、经济行为者和其他行为者之间的中介机构(诸如企业与其股东之问的中介机构)以及国家。</p><p>    大型资本主义公司是中央计划组织(在这些组织中,内部交易不靠价格体系来协调),这些公司通常由受雇的代表股东利益的经理经营。由于经营者本身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并不非常一致,他们的经营并不完善。</p><p>    合同法是对市场的一种基本补充:实际上,长期合同使签约各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回到市场上来付出的代价太高。</p><p>    此外,在不同资本主义经济中,不同形式的非市场机构已经逐渐形成一一在这方面,我们确实具有一些实际生活经验能帮助我们评价可供选择的经济机制。例如,在德国和日本,公司所有者用以监督自己公司管理情况的机构与美国和英国的机构是极其不同的。</p><p></p><p>    总之,市场不能孤立无援地实现其优良业绩,它是由无数个机构角色支持起米的,这些机构角色在各种各样的市场经济中,以各种各样的方式.经历了长时间的痛苦的演化。这本小册子的主要论点是,这些机构对资本主义设计的问题的解决,同时表明社会主义设计的问题如何可能在市场的背景下得到解决。</p><p></p><p>    首先必然是不充分地概括一下哈耶克和新古典经济学的收入分配理论。根据这种理论观点,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从长远看是由各种生产要素,主要是人的才能,包括企业家才能的相对匮乏所决定的。财产权虽然与收入分配关系最密切,但从长远观点来讲应该把财产权看作是从才能衍生出来的。企业仅仅是企业家们据以使其才能变为资本的手段;反过来,正是企业的利润使其所有者能够购买不动产和其他自然资源;这就是说,从长远观点看,有才能的人(或他们的后代)也是自然资源的占有者。此外,按照这种观点,任何干扰市场运作的企图一即干扰能使经济领域进行最大限度的自由竞争的机制的企图一一将只能降低整个福利,因为这样必然会抑制企业家才能的充分发挥。</p><p>    如果这种“自然主义的”观点是正确的,那么平等主义者除了教育以及也许还有遗产税以外对不平等就几乎没什么办法了,而教育的目的就是开发尽可能多的人的才能。然而如我上面所述,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主要是大而复杂的机构的产物,这些机构运作依赖于许多“普通”人的共同努力——他们的“普通”是在如下意义上说的:他们的才能不属于那种在无限制竞争的环境中必须让其自由发挥的珍稀种类;这些经济行为者的才能可能要通过训练和教育来灌输。社会财富的再生可以说主要不是归功于健壮的个人主义者,而是按照被深刻理解的蓝图再生的。市场对于实行竞争和更经济地使用信息是必要的,但对于培养稀有天才的灵感就不那么必要了。</p><p></p><p>    现代资本主义观念启发社会主义未来的一种独特方式,在于它对企业作为经济行为者之问关系(尤其是那些经济学家称之为委托一代理的关系)的理解。把现代资本主义企业说成是企业家据以把其才能转变为资本的工具是不对的。企业的利润分发给许多所有者,他们中的全部或大部分不直接控制影响企业利润的决策,基本上不对企业的成功或失败负责。换句话说,企业由其所有者雇用的代理人经营。这就使我们得到启发,雇用的代理人也能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经营企业;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利润分配得比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更为匀散。实际上,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的(或被设计出来)使企业所有者能够控制管理的机制,能够移植到社会主义框架中去。</p><p></p><p>    新古典的观点把市场看作在有才能的个人之间组织竞争的最小机构。与这种"浅薄"观点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现代的"充实"观点把市场看作复杂的人为机构网络的一一个组成部分,所有的个人贡献通过这种网络得到净化与提炼。 我认为,这两种市场观具有实质性的区别,后者与前者不同,适合于市场与社会主义的共处。尤其是,按照现代观点,收入分配有更多的可延展性;大门向从实质上减少不平等的可能性敞开着,无须等待庞大教育计划的结果,因为利润的再分配如果做得恰当,对经济效率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有害影响。这本小册子的具体任务,就是提出一些使这种利润收入的再分配能够实施的方法。我还希望向常常被例举的一种对市场社会主义的批评挑战:即认为市场社会主义是一种矛盾修辞法,认为没有对企业私有财产的根本无约束的权利和由此产生的对资本积累的权利,市场不能实现它的优良业绩。</p><p></p><p>    以上段落确定了后面要讨论的内容,与此同时,向读者提供本书论点的梗概可能也是有用的。</p><p> </p>第一章 社会主义者需要什么 <p></p><p>    我认为,社会主义者需要如下的机会平等:(1)自我实现和福利;(2)政治影响,以及(3)社会地位。</p><p>    自我实现是个人才能以一种使生活有意义的方式的发展和运用。这是马克思主义特有的关于人类兴旺的概念。这一概念不同于诸如哲学家罗尔斯(John Rawls)生活计划实现的概念,因为生活计划可能体现在享受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的快乐,或享用美味佳肴,或数草的叶片。然而这些行为并不能看作自我实现,自我实现是一种需要奋斗的自我改造过程,而享用美味佳肴是不需要奋斗的。但是,人们确实从享受家庭的乐趣和美味佳肴中得到了幸福,所以我在社会主义的因素中,肯定了这些行为的价值。</p><p>    自我实现和福利的机会的平等(而不是自我实现和福利平等)是目标,这一点需要作点说明。如果把福利的平等而不是把福利的机会平等当作目标,那么社会就必须向那些选择非常浪费的、不现实的目标的人提供巨大数额的资源财富。假设我是一个很糟糕的运动员,但我认为除非我用双脚登上珠穆朗玛峰,否则我的生活就毫无价值。要使这种攀登成为可能,就需要大量金钱去雇用足够的搬运工和其他辅助服务。从另一方面看,主张福利的机会平等,我就有责任选择那种合理的福利导向的目标。</p><p>    要确定什么样的资源配置会给所有的人带来福利或自我实现的平等机会无疑是很困难的,但我希望从这个例子中得出的原则是清楚的,社会主义者或左派与保守主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确定为使机会平等到底需要什么。保守主义者认为,如果在雇工中没有歧视,每个人都能通过公立学校制度或凭证得到教育,那么机会平等的标准就算达到了。社会主义者则认为,这些保证只触及到一个更为巨大的任务的表皮。机会平等要求对那些无法获得特权的人给特殊的补偿或津贴。</p><p>   在非常普遍的意义上讲,机会平等要求对那些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引起不利条件的人给予补偿。如果有人认为,人从来不能行使自由意志,人的一切行为都是由超越个人控制的因素诱发的,那么福利机会的平等就降低为福利的平等。但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和其他人都相信存在着一个意志的王国,因此在“社会主义者需要什么”的任何清单上加上机会这一项是很重要的。</p><p>    </p><p>假设我们已经弄清了这个清单每一项的意思——我在这里不对(2)和(3)作任何说明。但是,上述陈述仍然是不精确的。例如,社会主义者真正需要的不是自我实现的机会平等,而是自我实现机会在高水平上的平等。那么第(1)项就要重新表述为:社会主义者需要一种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不低于任何其他社会组织达到的使每个人自我实现机会平等水平的水平上,使自我实现的机会平等。或者换句话说,(1)项表明我们应该超过一切可能存在的社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提高自我实现的机会水平,把这种能够达到的水平作为全体人民的平等水平。迫切需要的(2)项要求我们选择那种最大限度地提高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程度的社会组织,(3)也具有与此相似的陈述。</p><p>然而,要同时把这3个目标最大化是不可能的。这就是说,那种把自我实现机会的平等水平最大化的社会组织很可能导致政治影响的非常不平等水平。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反映认为,有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或在类似情况下,所有3个目标都能同时平等化。我认为这是一种无确实根据的、乌托邦的想法。</p><p>第二种反应认为,必须承认在3个目标中权衡选择的可能性。这事实上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所做的。例如,社会主义运动中对如下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辩论:民主和平等何者为先?或者换个方式说,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比自我实现和福利的机会平等更重要吗?社会主义者对此有不同的答案。例如,西方社会主义者比苏联大多数社会主义者对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赋予更大的重要性。</p><p>我在这里忽视了重要的一点,即平等与最小最大化目标的结果之区别。(在经济学中,最小最大化配置是超过一切可行的配置使那些日子过得最糟的人的福利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情况可以是这样,对全部个体产生平等福利的所有配置方式都使最不幸者较之他在一种最小最大化配置下的状况更糟糕。这种情况可能发生,例如,为了达到完全平等而必然实行高税率,由于高税率的有害刺激的影响面发生这种情况。在这类情况下,大多数平等主义者都会主张超出任何完全平等配置的最小最大化的配置)。</p><p>    至于自我实现与福利的机会,我主张选择这样的社会机构,它们对那些将获得最少机会的人给予最大化机会。然而有一点还不清楚:人们是应该主张促进政治影响的机会“最小最大化”还是最高水平上的平等政治影响目标。因为政治影响大概应该大部分(虽然不是全部)用相对的术语来界定。社会地位在这方面与政治影响极其相似:如果每个人拥有平等的社会地位,谈论地位的水平还有意义吗?</p><p>    设想,我们能够用一个一组数字(a、b、c)来评价各种可能的社会组织,这里a是自我实现和福利的机会的平等程度,b是政治影响机会的平等程度,c是伴随那种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机会的平等程度。社会主义者不赞同的是那种超越一切可能结合的偏好次序:一个产生(2,l,3)水平的组织比一个产生(1,2,3)水平的组织好吗?</p><p>    我不想为某个特别的偏好顺序辩护,因为我认为,目前我们有一个更为紧迫的任务。随着通常称之为“现实社会主义”的垮台,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可行的社会主义”模式。许多人的的确确断言不存在这样模式。在可行的模式面世之前,争论三项需要的偏好顺序之问的差异就是次要的。当然,在评价可能被提出来的各种模式的令人满意的程度时,我们每个人都会同时选择一种“个人的”偏好顺序。</p><p>    有必要说明的是,我不能肯定一旦自我实现、福利和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已经实现,社会地位的平等是否需要作为迫切需要的东西附加上去。这就是说,有人也许想要社会地位的机会平等,仅仅因为他认为社会地位的机会平等能促进前两项平等。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说,无阶级的社会是由于实现(1)和(2)以外的原因而令人向往的吗?或者说,一旦社会地位的平等得以实现,政治影响的平等是否就自然而然的了?我不知道,所以把这些问题留供大家自由讨论。</p><p>为什么只是提倡社会地位的机会平等而不是社会地位的平等呢?拥有后者是不可能的:例如,在一个社会中,犯罪分子的社会地位必然比其他人低。我主张社会主义者需要的社会应该在如下意义上把那些主动违犯法律的人列为罪犯,即他们在生活中拥有与那些遵纪守法的人同样的真实机会。</p><p>一些社会主义者和许多马克思主义者会强烈地反对我在这里准确描绘的“社会主义者需要什么”。他们会说,他们所需要的是结束一个少数的资本家阶级靠工人创造的本来应该属于工人的剩余价值为生的制度——即结束剥削。他们会说,我所提出的是一个自由主义的平等主义纲领,而不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或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我在以前的论著中曾坚持认为,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谴责应该置于马克思主义对剥削的谴责的基础上,这种道德谴责实际上是以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不公正的不平等分配为基础的谴责。因此,我认为这一部分的这种平等主义哲理化不是对马克思的剥削理论的替代,而是需要使其在伦理上具有说服力的一个组:</p><p>    (1)构成社会主义的大多数,</p><p>    (2)生产社会财富,</p><p>    (3)在社会中是被剥削者,以及</p><p>    (4)在社会中是贫困者。</p><p>    此外,工人阶级:</p><p>    (5)无论结局如何,在革命中什么也不会失去,以及</p><p>    (6)能够而且将改造社会。</p><p>    工人阶级的这种情况过去大体上是真实的。</p><p>    现在说工人阶级具有第(1)至第(4)的特征已经不再很接近现实了。那种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无产阶级,已不再构成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大多数。最贫困者(少数民族,尤其是其中的妇女、年老体弱者、领取福利救济金者和失业者)显然也不再是生产性工人阶级的成员。第(5)条无疑也是不真实的一结局问题,已如共产主义的经历所表明一一而且即使革命的最后结果有利于工人,他们或社会主义变革的理论家们也不能忽视这种转变的代价。</p><p>一种可替代平等主义的伦理学说也可以用来奠定那种以剥削为由对资本主义的谴责的基础。也就是说,人们有正当权利得到他们所生产的东西,因此,剥夺了生产者所生产的部分产品的资本主义是一个建立在盗窃基础上的社会。柯亨认为,也许这是最杰出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出于工人阶级碰巧被赋予上述特征这个近似的事实,这种观点可以与平等主义和平共处一段时间。</p><p>但由于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具有从第(1)到第(4)特征的群体的不同,选择这种或那种伦理学说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是只有那些生产财富的人才有正当权利得到财富呢,还是每个人都应该得到财富(只要他或她有权利得到自我实现和福利)?此外,还应该注意到,工人是被剥削的,因为一个人用其劳动生产的财富按正当理由属于该人的这个命题——一个自我所有制命题——如同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k)所阐发的那样,是现代自由主义理论中的基本原理。</p><p>    自由意志论者运用自我所有制的基本原理去推断再分配税收的不公正,因此那些把自我所有制作为攻击资本主义的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解释,为什么他们拒绝自由意志论对福利国家的仇视。然而,平等主义者被当作一种伦理学基本原理,意味着既谴责资本主义剥削(因为它以不正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平等为基础),又支持福利国家。</p><p>    我不是说社会主义者应该采用那种从实用主义观点来看作用最好的伦理学理论,比如说,在今日世界上从为提倡社会主义变革辩护的实用主义观点来看作用最好的伦理理论。我的论点是,一种被使用过的伦理学理论,即那种建立在自我所有制基础上的伦理学理论,是错误的。现代平等主义理论家们已经肯定地认为,自我所有制的命题不是一个正当的伦理观点。人们不应该从出身的偶然运气中有区别地获得利益,因为出身的偶然运气是以一种任意的、非常不平等的方式分配有价值的财富(才能、公民身份、父母)的。社会主义唯一正确的伦理学论据是一种平等主义的论据。</p><p> </p><p> </p><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24 0:35: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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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3 23:23:00
第二章 公共所有制


    马克思确定了资本主义的不公正在于剥削,而剥削的根源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关于马克思是否把资本主义看作不公正的,或对于他来说,公正是否只是一些“资产阶级的陈词滥调”,这是有许多不同的看法的。无论他的信念是什么,我采取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他的论点表明,资本主义是不公正的。)他还把生产资料私有制看作资本主义的另一个无吸引力特征的原因:它的趋势是经受一系列危机时期。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治疗药方是,废除双重罪恶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而这种处方被列宁和布尔什维克解释为需要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接着,国家所有制又几乎在全世界被当作公有制。
    一种财产的公有制应该是什么意思呢?它的意思应该是,人民控制那种财产的处置权以及那种财产的产品。

    一旦人们试图评价一种特殊的民众决策机制是否事实上在这样的问题上使人民得到权力时,无数的问题就产生了。我根据惯例说,在具有充分公民自由的环境中的民主选择构成了民众决策。很明显,这种民主程序使财产的公有制度变成了一个相当淡漠的概念,因为公众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通过选择,改变他们对财产的控制。

    例如在东欧,目前正在讨论关于过去的国有制企业该怎么办的许多不同建议。有人主张通过分配股权持有证把企业的所有权分配给人民;有人要把资产卖给出价最高的私人投标者;有人赞成由工人自我管理;有人赞成传统的国家所有制;还有人想把工厂交给那些对企业、管理和原来的生产技术了解最多的人。这些解决方式的任何一种都可以用民主选择来决定。在民主选择方式中,公共所有制可以自动地转变成其他所有制形式,这就是,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将被授予某个人或群体。
    或者考虑以下做法:政府在国家企业内把有价证券的股票分给每个21岁的年轻成年人,并允许他们在有生之年愿意时对他们那份股票进行交易;他们将收取他们的有价证券赋予他们的红利,但不允许他们把股票兑换成现金。死亡时,他们的有价证券回归公共财产。这种设计建构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制了吗?在这种情况下,谁控制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呢?在某种程度上,企业的生产资料支配权通过把有价证券授予个人并在死后把证券收回的办法由公众控制。

    但是,公民活着期间有权力(至少集体有权力)以某种有人可能会觉得与资本主义太相似了以至于不能称之为公有制的方式影响企业,以便使利润最大化:当公民认为企业的利润前景不佳时,他们就通过出售股票对企业施加影响。这就可能迫使该企业削减工资,解雇工人,或采取某些与资本主义相同的行动。
    我的观点是,社会主义者已经形成对公有制的崇拜:公有制已被看作社会主义的绝对必要条件,然而这种判断是建立在一种无根据的推论基础上的。社会主义者需要的是我在第一章列举的三种平等;他们应该虚心观察生产资料中什么类型的财产权会带来这三种平等。

    可能的财产权的无限分级把完全的、无控制的公司私人所有权(这几乎不存在)同政府机构对企业的完全控制分开。不存在这种范围内国家控制结果对于造成三种平等是最理想的保证,也不能保证任何特殊的民主选择安排会带来这三种平等。公

    有制与社会主义的联系是微弱的,而且我认为,从社会主义的宪法中去掉“人民”占有生产资料这个要求,人们会做得更好。社会主义者应该要的是这样一些财产权,这些财产权能造成一个最能促进每个人机会平等的社会。在历史的现阶段,人们还不能真正地说,他们知道这些财产权应该是什么样子。
    公有制拜物教的另一个例子是社会主义者的这样一种共同的观点,即认为公众应该(假设通过某种代表式的民主)如何使用经济剩余(或者如经济学.家所说的那样,如何决定投资率和投资的部门分配)。我暂时同意这种结论,但这不是因为社会主义者提供的传统的理由。

   传统的理由认为,由于工人们生产了剩余,因此他们应该决定这种剩余应该怎样使用。但是,我不像这种理由暗示的那样,认为民众控制投资或政治控制投资是一种权利。民众控制投资或政治控制投资是很重要的,但只是由于两个理由:在市场经济中,要求有效地配置投资的市场并不存在,以及,投资具有很多无法用市场很好管理的外部影响(更恰当地称为外在因素,它的一个消极例子是污染)。这种不存在的市场称为期货市场。反过来说,如果存在着一整套期货市场,如果外在因素与投资的联系很小,如果人们的偏好是在平等机会的条件下形成,那么我对由市场确定投资就没有多少异议了。市场确定投资就是公民确定投资,作为对价格和利率的个人反映的结果,经济社会中的公民决定了投资率。
    与投资相联系的某些外在因素是什么呢?

    第一,投资决定未来的消费,这种消费的一部分将由那些日前尚未出生的人享用,他们的偏好还未在今天的市场上表现出来。现在这一代人必须作为明天的消费者的代理人;很显然,这就造成了利益冲突,即使现在这一代人关心未来几代人。由于这种利益冲突,对投资率的政治辩论是件好事,因为它会显示那些对其作用感受最深的未来几代人的代理人的主张。

    第二,自然体现在新技术方面的投资要求更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工人,因而鼓励对工人进行更多的培训。培训以及一般的教育对那些接受它的人来说是投资的一种私有的、积极的外在因素;就更多的受过高等教育人口将带来一个更有教养的社会来说,培训或教育也是一种公共品。
    期货市场包括保险市场。能让公司购买保险以防止如下可能性的市场尚不存在:当一个巨大的投资项目,例如建一座新工厂,已经完成,这时对该公司的产品的需求可能由于普遍经济衰退的结果而急剧下降。像这样的使投资水平达到社会最优的市场应该存在。与投资有关的积极的外在因素的例子是在有关工人中间发展新技术。这些技术对于社会的价值将超过其对于原先投资者的价值。这就意味着由于这种原因该投资将出现在次优的水平上。
    因此,我认为投资过程的政治控制是重要的。之所以如此,不是因为那些创造剩余品的人有权支配它,而是因为传统类型的市场失灵使它变得更为可取。即使这种剩余品不是由今天的工人们所创造,而是(让我们假设说)由某人拥有的机器所创造,由于刚才评述的理由,对它的配置也不应该单独由市场决定。
    值得特别一提的一个财产范畴是威廉.西蒙(Willian Simon)所称谓的社会一共和体财产(Social-Republical Property)。这是个人拥有的私有财产,但受到两种限制:"财产拥有者要对由财产构成的群体或共同体承担一种潜在的主动参与的关系;不平等[被限制在]该群体或共同体的成员之间"(第1331页)。西蒙指出,在能满足这两个条件的美国和其他资本主义经济中,存在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财产权,这两个条件在法律上正式变成对转让权和积累权的限制。

    一个早先的例子是1869年的《宅基法案》,该法案把土地所有权授予那些服从下述条件的人:他们必须在授予他们的土地上定居、耕作并占用它。在社会共和主义者看来,对那些接近土地者的财产所有权的限制,用意是消除地主不在时产生的局部公害,即使这些公害增加了该财产的有用性也要限制。这就提出了我在下面第七章将要进一步讨论的一个重要原理即一种财产关系形式必须特别着眼于它将会产生的各种公益或公害来评价。
    西蒙注意到了公民身份和投票权是不能转让和不能积累的权利的例子。人们能够辩论说,禁止转让上述两种权利的基本理由是公害的后果。如果投票权能够出售,穷人就可能把他们的投票权卖给富人,其结果是,社会与经济政策就会公然为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所控制。这种格局的公害是多方面的,其中尤其是使穷人从其政府严重地分离出去。如果公民身份能够出售,那么一个国家就不大可能控制其公共的文化的性质:公共文化是一种公共物品,一般认为是由具有共同历史和经历的人民创造的。这样,当公害称为一个问题时,同样的原理应该引申到其他种类的财产就不出人意外了。
    工人管理的企业也许是社会一共和体财产的最著名的例子,但也有许多其他例子。租金控制是一个例子,这种控制典型地在有控制的租金上给承租人租赁的安全感。请注意,租赁的安全感给承租人改善他们的财产和共同体的刺激。(另一方面,如同经常看到的那样,租金控制可能降低财产所有者改善财产的刺激。)住房合作社是另一个例子。美国的《均等伙伴关系法案》使主要的合股人的权利不能转让,并且规定,在没有相反协议的情况下,生意合股人应该平等地分配利润。
    总之,我认为公司和其他资源的财产权的选择完全是一个手段问题;建立这些权利的可能性应该由社会主义者根据这些权利产生社会主义者所关心的三种平等的可能性去评价。粗略地说,社会主义在这个问题上的历史如下:资本主义特征的私有财产,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被宣布为公有财产,在布尔什维克领导下又变为国有财产。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包括官僚政治僵化和阶级利益),这种所有制形式占统治地位达70年。工人管理的企业在社会主义运动中一直是一种外围的所有制形式。种类繁多的财产形式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已经变得随处可见:非营利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独资企业、公有企业、社会一民主财产、劳动管理企业,以及社会一共和体财产的其他形式。最能促进社会主义目标的财产形式,可能只是淡淡地涉及生产资料的直接民众控制或国家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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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远目标与短期计划

 

我认为,布尔什维克革命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最重要的政治事件,因为它是自1789年以来第一次实现了几亿乃至几十亿人民的梦想,把社会建立在一种平等的准则而不是贪婪的准则的基础之上。路德维格..米塞斯(Ludwing Von Mises)是不赞成社会主义的,但他写道,社会主义运动是“有史以来最强有力的改革运动,是第一个不限于一部分人而是得到所有种族、民族、宗教和文明世界的人民支持的意识形态潮流”。然而我却认为,我们在评价布尔什维克革命的成果时如果低估它作为实现上述梦想的认真尝试所具有的影响,那将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每一个国家都组织了社会主义的和共产主义的政党。我无法评价这些政党在政治上组织工人和工会方面,在30年代和40年代反法西斯主义的斗争中,以及在战后反殖民主义的斗争中的全部影响。但福利国家和社会民主的出现和殖民主义的结束是由于布尔什维克革命(通过这种革命的发生)倒是完全可能的。

布尔什维克革命把长远目标和短期计划提到了世界议事日程上。长远目标是建立无阶级的社会,而短期计划则是一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独特道路——一条不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的道路。今天,对于几十亿人民来说,再也见不到长远的社会主义目标或短期的社会主义计划了。右派说,这种目标和计划是不可能的:只有一个不光彩地、确切无疑地失败了的短期没想——共产主义制度。在缺乏短期计划的情况下,梦想不同于资本主义承诺的长远目标是毫无意义的。这种看法当然是短视的、不科学的:已经失败的只是一种个别的实验,这种实验在人类历史上只占一个很短的时期。然而,事情发展到左派屈从于上述短视观点的地步;发展和实施新计划就将更加困难了。

当前,西方对社会主义的短期目标应该是什么有很多争论,遗憾的是,东方在这方面就不如西方了。我相信,这个目标就是某种类型的市场社会主义。我认为,任何复杂的社会都必须利用市场,以便生产和分配人们为自我实现和福利所需要的物品。然而,市场经济与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和社会地位的平等是否是一致的还很不清楚。作为一个短期目标,市场社会主义可采取下述各种经济布局中的任何一种形式,在这些经济布局形式中,包括劳动力的大部分物品通过价格体系进行分配,而由工人管理的或不是由工人管理的企业的利润则在社会人口中进行非常平等的分配。我在下面将对此进行详细的阐述,但是在此之前,我认为首先介绍一下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简要历史是很有用处的。

一些人也许不相信社会主义者应该满足于左翼一自由主义的政治哲学家赞同的那种平等主义。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与罗尔斯的平等主义有许多区别。柯亨论证说,罗尔斯允许社会主义的平等主义者所不允许的激励报偿。但是正如B.巴里1973年所写的那样,“因此在我看来,《正义论》的重大意义是作为自由主义的一种宣言,这一宣言把生产资料、分配和交换中的私有财产变成一种偶然的事而不是自由主义信条的基本组成部分,因而使自由主义失去了它的决定性的特征,并且引进了一条分配原则,这一原则经过适当的解释和某种事实的假设,具有平等主义的含义。如果社会主义等同于公有制或平等,那么这种自由主义形式与社会主义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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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4 00:14:00

第四章 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简史

 

截至1940年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人们几乎很难读到比如下两位经济学家更好的著作:弗里德里奇.哈耶克的《问题的性质和历史》、《社会主义的测算》和奥斯卡.兰格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1940年,哈耶克认为这场辩论的特征是,随着兰格的著名论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发表,辩论已进入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的标志是:社会主义者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把价格运用于经济测算;用某种“自然单位”的测算,例如用能源数量或劳动产品所包含的“自然单位”的测算,根本无法进行。

第二阶段以如下观点为特征:通过求解一系列复杂的联立方程式,测算如下价格是可能的:按照这种价格,社会主义经济中一般均衡将会达到。因此,社会主义只需要等待大功率计算机的发明就可以了。

第三阶段的标志是:兰格等人认识到,要找到社会主义经济的均衡,实际的市场确确实实是需要的,这是因为中央计划机构不可能拥有足以进行测算所必要的信息,因为需要的信息――例如关于每个消费者将愿意对每样商品付出多少钱的信息——太多太多而无法搜集。

简单地说,兰格的建议如下:

消费品的价格应该由市场决定,

工资由市场决定并由存在的工资交涉机关增加,

投资率或积累率中央计划机关确定。

工业品的价格由一种“试错法”程序决定,或由中央计划机关的“摸索”估计决定。在中央计划机关宣布其产品的候选工业价格之后,企业经理将遵令运用下述两个规则计算他们企业的产出:选择那种按上述价格计算使单位成本最小化的生产技术;根据使边际成本等于价格的原则选择产出水平。一定的生产水平生产的边际成本是这样一种即时比率:按照这种比率,成本随生产从上述已知水平上的增加而增加。经济效率要求产出的价格等于它的边际成本。

如果所有技术的特征是规模收益不变或规模收益递减(换句话说,如果用一个系数增加生产过程的投入仅仅用同样或者甚至更小的系数就增加产出),企业应该“按现行价格选择最大化利润的产出”。

如果以一个给定的系数扩大所有的投入将扩大产出不超过这个系数,那么这个生产过程就具有规模收益不变或规模收益递减的特征。

当以一个给定的系数扩大所有投入能增加产出大于这个系数时,就具有规模收益递增。

经理们向中央计划机关报告他们按照这种价格的投入需求和产出供给。接着,中央计划机关再提出一个新的候选价格向量,在这新的候选价格向量中,商品在过度需求时价格被提高,在供给过剩时价格被降低。此外,中央计划机关将确定资本的利率以便在均衡状态下达到积累率的目标。

在对这种模式的仿效假设中,对这种方案有两个明显的问题要问:

是否存在“试错法”程序中的估算能够“收敛”并产生均衡价格向量的任何保证?如果能够的话,有多快?这种模式的均衡确实支持的积累率范围是什么?

肯尼思.阿罗(Kenneth Arrow)和利奥尼德.赫维茨(Leonid Hurwicz)研究了第一个问题,尽管后来在雨果.索南沙因(Hugo Sonnenschein)和热拉尔.德布鲁(Gerard Debreu)的著作中,对“试错法”的现代怀疑主义接受了其坚实基础。

“试错法”会收敛似乎很明显:如果需求超过供给时价格上升,供给超过需求时价格下跌。那么在供给等于需求时价格为什么不能稳定呢?

如果仅有一个市场这是讲得通的。但对于成千上万个市场来说,由于对每一商品的需求依赖于许多其他商品的价格,对每个市场的价格的调整就影响其他市场的不平衡状况,因此很明显,不存在所有价格能同时稳定所有市场的保证。

实际上,德布鲁和索南沙因的工作表明,在一种具有很多市场的经济中,“试错法”程序会收敛的情况是极不可能的。经济理论对于价格如何能收敛以期对所有市场提供同时的均衡依然没有做出准确的解释。

只是到了最近,奥图诺(I0rtuno)、罗默和西尔维斯特(JSilvester)才研究了第二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下面第十二章的主题。

该模式引发的第三个问题直到最近才得到全面研究:如果一些企业具有规模收益递增,那么什么时候才存在“边际成本价格均衡”?这种边际成本价格均衡的效率特征是什么?

但是,50年前这些“模式内”的问题没有被提出来:对兰格模式的尖锐攻击认为,这种模式的假设遗漏了一种复杂经济的几个基本方面。

哈耶克《社会主义的测算》攻击的主要是兰格的“试错法”程序,其理由是:

第一“试错法”不会收敛,因为在该过程的每一步骤上世界都将发生变化,因而该目标将永远是变动的,经理们在每一步骤都在变革,例如改变他们从一系列可行的技术中选择的技术;

第二,商品是极其复杂的东西,因此中央计划机关甚至无法列出通过市场体系有效配置资源所需要的众多价格;

第三,即使提供了这样一个清单,这套程序也使即使是忠诚且有才能的企业经理们无法找到最低成本的生产方法。

哈耶克认为,兰格从未为他在建议中否定工业价格和消费品价格与工资的市场决定提供正当理由。实际上,兰格提供了他的理由,但这种理由似乎软弱无力,即使不是错误的话。他说,工业品价格的不均衡使经济付出的代价太大,因为工业品价格决定所有其他商品的价格;中央计划机关能比市场更快找到这种均衡。

我对此迷惑不解。看来也许兰格担心,如果他在自己提出的模式中允许市场决定所有价格(除了利率之外),他就放弃太多,因而在社会主义者中失去信任。如同哈耶克所指出的那样,兰格的建议已经对那些反对普遍计划的人作了很大让步;也许兰格认为走得太远在政治上是不明智的。

但是,如果中央计划机关确定工业价格如同哈耶克所暗示的那样是兰格建议中的可以牺牲的部分,那么,哈耶克对兰格的基本责难是什么?这就是说,假设一旦中央计划机关确定了(例如)利率以便获得理想的积累率,兰格已经允许市场决定工业品价格和消费品价格,那么,哈耶克对兰格建议的批评是什么呢?

从他1940年发表的《社会主义的测算》这篇论文来看,似乎有几种可能。

首先可能是再次强调私有信息的分散,这种分散会使中央计划机关确定任何参数(诸如利润率)以实现既定目标成为不可能。

其次是,计划者会要求企业经理们做(除了利润最大化以外的)任何事情,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们就不对企业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因此,中央计划机关对市场的任何干预都将使经理脱离干系,实际上把对结果应负的所有责任都推在计划者身上。这种充满智慧的观点预示着大约30年后由亚诺什.科尔内所发展的软预算约束的政治社会学。

一个企业或一个家庭的预算约束是如下事实的一种表达:它在生产或消费中的选择受制于其预算。如果一种预算能通过与控制资源当局的协商而改变,这种预算约束就是“软弱的”。

第三种批评是——在这个问题上,哈耶克攻击迪金森比攻击兰格更为具体——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权威不得不用许多方式干预竞争的自然过程;它强制推行它的“家长式作风的”观点:不仅关于目前消费与将来消费之间的选择的观点,而且关于例如公共消费与私人消费的相对规模的观点。因此,自由逐渐被剥夺,“社会主义必然变成极权主义”。我在第八、九章所描述的市场社会主义观念中,至少前两种批评是认真对待的。

为了继续哈耶克列举的市场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阶段,我们可以说,这一思想发展的第四阶段与共产主义国家的市场改革时期相联系。引人注目的这样的国家有:1950年以后的南斯拉夫;1968年引进“新经济机制”后的匈牙利;开始于1978年的农业非集体化以及随后一系列改革的中国;19811989年的波兰;以及开始于1985年的戈尔巴乔夫时期的苏联。这些实验在如下意义上当然是不完善的:没有一个国家的价格像(修改后的)“兰格模式” 所要求的那样自由,没有一个国家允许竞争决定国有企业的命运,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国内企业被迫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

这个时期的主要学术贡献之一是科尔内的软预算约束理论,它进一步明确表达了哈耶克关于中央计划者干预市场而又不能承担企业损失的责任的观点,并且解释了这个问题所采取的准确形式:被用作保护那些没有根基的企业的无数贷款、“软”价格和“软”税收,如果没有这种干预,那些企业必已破产。

科尔内的中心论点是:企业经理们深知这些挽救措施总是采取的,因而不认真听从中央的指令;中央对企业的财政控制从而成为不可能,因为经理们并不以参数的形式对待任何价格、税收或其他宣布的措施。此外,对企业经理的挑选、提升和解雇更多的是依据他们对党上司的政治忠诚,而不是企业的经济成果。

对第四代辩论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人物是布鲁斯(WBrus)和诺伍(Ales Nove)。但也许对这个时期的辩论作出主要贡献的是那些没有明确涉及市场社会主义的作者,这就是激励相容观念的经济理论家的系统表述和研究。激励相容理论把软预算约束问题作为极其一般的问题的一个具体案例来研究:计划者在向企业经理发布指令时必须设计种种激励,这样,遵循这些规则就会对经理们最有利。这不是说经理们的唯一兴趣在于个人的经济报酬,而是说,当做Y比做X更能提高经删的职业前景,提高企业的成功或实现其他目标时,经理们就不会被期待去做X

市场社会主义辩论的第五阶段是目前这个阶段。市场社会主义的倡导者不仅仅取消了兰格所坚持的工业价格由计划者而不是由市场决定的主张,而且还废除了企业(在唯一国家控制意义上)的公有制。在这些建议中(其中一些我将在下面第六章简单介绍)公司被设想为在或者代表工人或者代表拥有企业股票或负责企业财政的各种机构(银行、互助基金会、养老基金会等)的董事会领导下不受国家控制而独立经营的实体。科尔内和哈耶克的下述观点已被接受,即,只要政府不能可信地答应不干预竞争过程,经理们就不会成为利润的最大化者,经济的无效率就会产生。创造政府不干预企业管理可信承诺的最好办法是:撤销国家干预企业管理的权力,并建立一些有约束力的、保证竞争(尤其是国际竞争)的机构。

但是,如果通常意义上的公有制现在已经从前提条件被放弃,那么,第五代模式以什么为根据值得称为社会主义模式呢?基本点是,在第五代模式中,企业也不是作为私有财产被占有。

非国有化并不意味着私有化:这种论点认为,有许多不同种类的财产权也能够引导企业经理追求最大化利润——至少使他们像在大型资本主义企业中所做的那样有效——但又同样防止了以资本主义特有的极其不平等的方式在国民中分配利润。

这些建议把其主张归因于社会主义,接着又归因于他们希望实施的利润的相对平等的分配以及他们主张的生产资料中私有财产大规模积聚的权利的废除。他们也以不同的方式要求比当今大多数(但不是全部)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更多的计划,尤其是在投资方面。从社会主义者的初步愿望一览表来看,这些建议主要考虑的是实施一种更平等的收入分配,防止一个其成员从企业利润中获取巨大收入的小阶层的扩大。

第五代模式的倡导者希望以此促进政治影响的机会平等和社会地位平等,尽管从长远观点看,我认为这些平等与收入分配方面更多的平等将要求大规模地增加用于教育的资源(这一点在下面第十三章将有更多论述)

在我仰仗哈耶克的帮助勾勒出市场社会主义思想发展的五个阶段时,似乎社会主义者已作出所有让步——第五阶段将是最后一个阶段,接着来的便是大约10年、30年或50年以后的普通承认——只有传统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的制度才能产生动力效率、平等和自由的令人满意的结合。我对这种观点持有异议。因为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资本主义也向社会主义作了重大让步。

第一,尽管只有过去10年的经历,但资本主义国家中公有成分的份额一直急剧增长,这反映了以下现实:自由放任的私有制制度在政治上是不能接受的,至少在民主条件下是如此(不仅考虑公共投资份额的增加,而且考虑福利国家的增加)

第二,几乎所行人都认同的北欧社会民主政体的社会与经济的成功,证明了从实质上把资本主义国家的收入分配转向平等而不会产生难以接受的减少利润最大化激励的可能性。用稍有不同的话说就是,在可接受的较低效率的范围内,让收入分配存在一定程度的自由。这种做法为哈耶克的和奥地利学派的“自然主义的”观点所不容。

第三,东亚战后时期的发展“奇迹”,显示了政府广泛干预经济而不减轻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竞争约束的可能性。在东亚的一些国家,政府确实成功地使其承诺可信。例如,如果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失败了,它们(即使是国有企业,例如韩国的国有企业)不会得到政府的救助。

第四——这一点不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让步,而是非私有制可行性的论点――发达的法人资本主义已经证明,企业管理中复杂的委托一代理问题能够解决;代理问题也许不比第五代市场社会主义的建议中企业面临的问题简单。

此外,资本主义理论已经对经济理论领域的社会主义批判让步,普遍被接受的观点有:在资本主义经济均衡状态下存在失业;由于缺少的市场、协调失灵和其他外在因素,市场均衡可能是次优的;尤其是,市场决定的投资率可能是次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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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4 00:35:00

第五章 中央计划为什么失败

 

苏联型经济的失败归因于其三个特征的结合:

(1)大部分产品由行政机关配置,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没有互相竞争的压力,

(2)政治部门直接控制企业,以及

(3)无竞争、非民主的政治。

然而,确定这些特征为其原因,尚未解释清其失败,因为我们必须揭示这些特征限制经济发展的机制。在前一章中,我曾提到委托一代理问题是苏联型经济的严重问题。当一个行为者(委托人)必须聘用另一人(代理人)去实施一项工作时,委托一代理的问题就产生了。一般来说,代理人具有与委托人不同的利益,而如果委托人不能顺利地监控或监督代理人,代理人就不会原原本本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去做。经济生活中此类问题俯拾皆是,在过去的20年中经济理论付出巨大努力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但是我认为,对苏联型经济崩溃的真正解释要稍微更加复杂。我刚才列举的那三个特征导致阻碍委托一代理问题的解决,而这样的问题在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下已经成功地解决。共产主义社会遇到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有3种主要的关系类型:

1管理者与工厂和集体农庄的工人之间的关系类型,

2政府计划者与企业经理之间的关系类型,

3)以及公众与计划者之间的关系类型。

目标:

1管理者必须努力让工人执行其生产计划

2计划者则必须努力让管理者执行计划机关的计划

在社会主义政体中计划者被认为是在尽其所能为他们的集体委托人即公众效力的代理人

最初是布尔什维克的,后来是中国的毛主义者的乌托邦观点是,经济刺激对于解决委托一代理问题是不必要的。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依靠的是转变人的价值观念:理想主义者想象了一种社会,在这种社会里,无私的个人为了大家利益工作,这种社会模式就是过去常常被称之为“社会主义新人,的模式。

用毛泽东的专门术语来说就是,人人都应该学会“为人民服务”,反对拼命追求个人安逸与舒适的行为。如果这种转变曾经发生过,代理问题早应该已经得到极大的缓和。

但是,大多数人不能一辈子以只为公共的利益服务激励自己:人们对其直接环境的反应非常像他们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做的那样,把大部分时间都用在努力追求他们自己的物质利益上。

说得更具体点,经理一工人的代理问题由于2个原因而恶化:

1如果实际上不能解雇工人,工人就没有努力工作的动力,而且由于能够买到的物品很少.挣更多钱的刺激也就很少,包括住房的大多数消费品都由企业直接提供而不是通过市场。

2)计划者-经理关系变成了这样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计划者或政客们依赖他们范围内的企业获得收入,因此,企业经理与政客们开始了一种讨价还价的关系,而不是贯彻执行由计划机关提出的计划。这种情况导致的这类问题的一个例子是“软预算约束”:政治当局给企业增加贷款和减免税收,而从经济效率的观点看是不应该给予这种增加和减免的。这种格局被允许继续存在的部分原因是,在一一种官方不承认存在失业的制度中,没有重新训练和雇用被解雇的工人的任何机构,而且还因为,对完成计划的生产定额的评估常常是离开这样做所投入的成本进行的。

政府和计划官僚们最少阻力的途径常常是继续为本该允许破产的企业提供资金。

第一个代理问题,即计划者与公众之间的关系问题,被认为在理论上(通过共产党的先锋作用)已经解决——“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毛泽东关于作为人民代理人的党的理论。但毛在这一点上是不对的要使公众有权力就需要政治竞争,然而全世界掌握国家权力的共产党过去都彻底地把竞争压制下去。

在资本主义经济中,类似的委托一代理问题是什么以及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呢?

经理一工人的问题实质上仍然是一样的;这个问题是靠胡萝卜加大棒解决的。有理由可以证明,诱骗的作用更佳,例如,企业内部的职业阶梯被建构起来给员工一种在企业内部建功立业的激励,因为一个人在这个阶梯上每上升一步,其工资也随之增加。这种设计可以从一种“效率工资”理论(斯蒂格利茨拿诺贝尔奖的模型,与马克思的产业后备军理论在表面上是一样的,但解释不同。——yuweiyuwei得到解释,按照这种理论,企业支付给工人工资比他愿意接受的还多——或者,有点不确切地说,比市场要求的还多——以便把工人捆绑在其职业上。许多现代产业关系都与解决经理-工人代理问题的方式有关。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计划者-经理代理问题的类似物是股东-经理代理问题。经理被认为执行的是最有利于股东的政策,也就是说,经理被认为在追求企业的利润或价值最大化。以下做法常常不是为了经理个人的最大利益:因为涉及解雇一批员工的压力,他可能不想取消企业的一个没有利润的部门;他可能不愿意把利润作为红利分给股东,而愿意用这些利润投资企业内部的一些项目,因而避免了银行在通过一笔贷款之前所要坚持的详细检查;或者,他可能购买公务旅行所用的法人喷气式飞机,以及进行其他奢侈消费,而这些都不是为股东的利益着想。不同的资本主义经济已采取大不相同的策略解决这个代理问题。许多金融经济学家相信,股票市场和接管程序能迫使经理为股东的利益经营企业。如果由于管理不善而使利润下降,企业的股票价格就下跌,该企业也就成为引人注目的接管目标。人们认为,接管的威胁是引导经理为了股东利益而经营的主要约束手段。

然而,日本似乎有一种极不相同的进行有效管理的方式。在日本的法人金融中,股票市场一直相对地不重要。企业主要靠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股东在法人决策中发言权很少。日本企业被组织成称作Keiretsu的集团,每个集团与一家主要银行相联系,这家主要银行负责为在自己集团中的企业组织贷款协议。银行主要负责监督企业的管理;它甚至保护其企业不被接管。银行对处境困难的企业很有兴趣,这样,它的集团对新企业的加入便具有吸引力;因为如果它监管没有利润的企业,它便能更容易地为其集团成员安排贷款协议。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公众-计划者代理问题的类似物是什么呢?这应该是公众-股东代理问题,除非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既没有财产关系也没有文化需要股东作为公众的代理人。在这一点上,资本主义理论引用了亚当.斯密(Adam Smith)的话:股东,即企业所有者,为其自身利益所采取的行动与(无意地)结果服务于每一个人的最大利益的行动是一样的――好像股东是被“看不见的手”指引着去促进公共利益似的。但是,看不见的手只有在一系列严密的条件下才能很好地起作用。实践中,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建立了干预看不见的手不能干预的事务的其他种种制度:反垄断法、各种各样的法规、税收和公共经费,等等。

这样,那种委托-代理问题打败共产主义国家的论点就企图证明,市场与政治民主制度的结合对资本主义的3个委托-代理问题解决得比专制和行政配置对苏联型经济的3个问题解决得要好。

我现在对这种论点的有效性的怀疑是,在战后时期的1950~1970年,苏联型经济运转非常出色。实际上,西方这个时期对苏联型经济的攻击与他们80年代后期的攻击具有明显不同的性质。早期,西方的共产主义批评者批评说,尽管共产主义的经济是成功的,但它对人的福利很糟,因为它剥夺了人民的政治自由。

在这个期间,G7的经济增长记录与OECD18国的经济增长大体相当。1950~1967年期间,经互会国家每个工人的年均生产增长率为4.1%,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每个工人的年均增长率是4.O%①。如果有人比较具有大体相同发展水平和文化水平国家的劳动生产率,他得到的是有点不同的情况。在东德和西德,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3.1%和4.1%,在匈牙利,劳动生产率增长为3.8%,奥地利为4.8%。这些数字确实表明,在文化和发展水平标准化的情况下,西方国家的增长可能稍高些——尽管不是明显地高。

此外,在仅仅用较高的投资率来换取经济增长的意义上,东方国家经济增长所需的成本也许比西方国家所需成本更高。1950年至1966年期间,经互会国家固定总投资对国民生产总值的平均比率是24.7%,不是显著地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21.1%的平均投资率。但是,如果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分开,并且只把其低发展水平国家(土耳其、希腊、葡萄牙、日本、爱尔兰、意大利和奥地利)与经互会国家作比较,就可以看到稍有不同的情景。这个时期经互会国家的投资率与国民生产总值/工人增长率之比是6.9%;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低发展国家的比率是4.2%。由此看来,似乎在相似的发展水平上,就增长付出的代价来讲,经互会国家比资本主义国家要高。

尽管如此,在这个时期,共产主义经济的增长还是很可观的。实际上,发表于1971年我们从中得到上述数据的伯格森的文章的修辞语调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经济增长不低于共产主义经济的增长,这表明了作者对这个时期的感性认识。我们现在知道,在苏联,也许还在别的经互会国家,为军事目的的巨额投资费用支撑着非军事部门经济的增长。我想,计算这种增长的成本是令人感兴趣的。

在战后大约20年的时期里以及苏联在30年代期间,共产主义经济的增长是相当可观的。如果这确实是真的话,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乞灵于委托-代理问题作为这种经济在80年代失败的解释。至少,委托-代理的论点没有经过细致的分析,因为这种经济在1960年至1985年之间变化的一些特征肯定产生了作用。据我推测,这期间的变化是经济福利增长对技术变革的依赖。战后不久,在没有技术革新的情况下经济福利就迅速增长,因为这种经济大部分在二战中遭到破坏,对它的重建即使没有技术革新也使经济福利大大增长(所谓粗放增长)。到了80年代,也许比80年代更早些,经济福利增长更多地依赖于经济革新的能力,即采用生产改进的商品的新技术的能力。在这一点上,苏联型经济令人沮丧地失灵了。我认为,把这种失败说成是由委托-代理问题造成的失败是一种误导――除了对如下意思的重复之外:民众的代理人、计划者和管理者们没有很好地为民众服务,因为他们未能成功地推动技术的变革。

把上述问题用稍为不同的方式表述就是:认为充分的技术变化没有发生是因为某代理人没有执行某委托人的指令,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没有人给过这种指令

正确的说法是,没有市场提供的竞争——国内的和国际的——企业就没有进行革新的压力,而没有竞争的动力,革新就不会发生,至少达不到市场经济引发的那种速度。也许即使这种观点也太多地强调激励问题。

在苏联的经济中搞技术创新可能是极其困难的,(例如),因为新技术领域的商品信息很难获得,因为最好的工程师和科学家已被征集到国防部门,以及因为这种制度轻视资本主义企业迎合消费者的意愿。这种观点因而可以解释为什么苏联经济制度对人民服务得很差,即使时有所闻管理者和工人工作得很卖劲,情况也是如此。这种观点与委托一代理的解释形成鲜明对照,后者倾向于强调:管理者和工人们工作不积极,因为他们没有积极工作的刺激。

对于60年代后期以后这个时期苏联型经济失败的原因还有其他解释。穆雷尔(Peter Murrell)和奥尔森认为,当政权高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时(例如在斯大林统治时期),对命令的执行比竞争的政治领导人集团和工业院外活动集团出现时更为忠诚。可以说,在勃列日涅夫时期,寻租行为增加了。

寻租,就是力图按照对自己有利的方式改变资源或产品的分配。一般来说,这种行为是代价很高的,并且与创造更多资源或产品的生产行为形成鲜明对照。由于资源消耗在某人获取某些产品的改变中而不是消耗在生产更多这种产品中,经济学家们常常把寻租看作社会浪费。但是,寻租并不必然是浪费;如果我们断定所讨论的产品再分配是一种社会进步,或者如果这种寻租过程引起一种不同的生产性结果,我们就不认为它是一种浪费。例如,如果股票市场如同凯恩斯曾经描写的那样实质上是一种赌博,那么进行股票投机交易的行为就被列为有害的寻租;反过来,如果股票市场是把投资基金配置到它们最优的社会用途上的机制,那么,尽管股票市场交易在所定义的意义上依然构成寻租,它也不被断定为对社会是一种纯粹的浪费。

梅杰(Ivan Maior)认为,苏联型经济受害于“枯竭”时期,而过去的20年是最严重的“枯竭”时期。但是,他的论点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因为他不能清楚地区分出枯竭的特征和枯竭的原因。其他论者注意到苏联经济不断增加的复杂性:布莱克本(RBlackburn)提到,第二个五年计划仅仅提及约300种特殊产品,而1960年的计划则涉及200OOO家企业生产的15000种产品。安德维格(Jens Andvig)提出一种官僚主义组织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既可以有高速运作的均衡,也可以有低速运作的均衡。他认为,斯大林领导下的均衡是高速运作的均衡,勃列日涅夫领导下的均衡则是低速运作的均衡。

这样,社会主义者的问题成了是否能设计出一种经济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技术革新将会产生,但是资本主义特有的收入分配不会发展。更具体地说,没有生产资料私有财产的社会制度能够引起导致革新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吗?这个问题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在这一点上,革新除了被竞争引发以外,我们还没有把它看作是经济中一种普遍的、多部门的现象。

我在这里把革新解释为一种“普遍的、多部门的现象”,是因为国防和航天工业的例子。在苏联和美国的国防和航天工业中,革新一直是惊人的,而且几乎完全是由国家的指令而不是由竞争产生的。此外,这些工业的革新还大量流向其他经济部门。由于这个例子的重要性,人们有理由怀疑,市场竞争是否必然作为经济中的普遍现象产生技术革新。如我所说,我将在这里保守地假设必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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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24 00:56:00

第六章 当代市场社会主义模式

 

这里选择反映当前思考一种社会主义未来可能性的模式,我将限制在具有2个特征的建议上。

1这些模式必须允许对市场的广泛运用,因为我认为,由于前一章结尾所讨论的理由,任何其他短期的建议都只能是乌托邦。我们知道除了市场竞争以外,没有别的机制能在整个经济的基础上引发革新。

2这些建议把人当作今天现实中的人,而不是当作已被平等的经济政策或文化革命“改造”过的人。作为社会科学家,我们必须相信,至少在短期内,人还是现在那样的人能被改变的――在这方面是缓慢的——是制度,而人是通过制度相互作用的。

我将讨论3种类型的建议:

1以工人管理企业的思想为基础的建议,

2保留传统的管理形式但考虑收入分配更平等的建议

3 以及不把改变财产权想象为新制度重要特征的建议。

除了我选作讨论的7种建议以外还有很多很多的建议。

主要由工人管理的企业组成经济体的可行性的最大难题是资金问题。坚持工人不应该为其企业自筹资金有两个理由:

1 这将把工人的劳动和资金资产都置于同一风险中,这在冒险的世界里是一种很糟的分散经营策略;

2 它会把工人管理的企业归为每个工人很少资本要求的经济部分。想想要求十几个工人开一艘超级油船的例子吧。即使这些工人能借钱购买超级油船,作为抵押品使用,这种经营的风险也很可能使他们破产。每月支付贷款的利息是那么多,而且由于国际油价下跌,连续几个月没有收入就会被取消抵押船的赎回权。因此,对于资本密集型产业,由别人而不是工人为企业提供资金是很必要的。

雅克.德雷泽、马克.弗勒贝和托马斯.韦斯科夫(T.Weisskopf)的建议都以借助外部资金来对付这个问题。弗勒贝的工人管理的企业由银行贷款提供资金,而且银行本身也是工人管理企业。公民能在银行储蓄,但不能直接在企业购买股票。因此,银行就与企业的工人一起监督企业。在韦斯科夫的建议中,工人管理的企业由股票市场筹集股份提供资金。公民能够购买合股投资公司的股票,合股投资公司能购买企业的股票。但是,投资公司不会因其股份而有投票权。因此,企业名义上只由其工人控制。我说是名义上的,因为很明显,投资公司可以用抛售其股票的威胁影响企业的投资政策。德雷泽特别提到,企业的工人应该与资金提供者签订合约,以便共同监督一些决策,但他没有提出明确的制度建议。

这些建议还修正了工人管理企业传统概念的一些其他方面。传统上,工人领到的工资是企业纯收益的份额。过去常常认为,如果工人管理的企业按照使每个工人纯收入最大化的目的经营,帕累托无效率会在均衡状态产生。德雷泽的研究表明,当存在必须向其偿还债务的资本提供者时,这种方案不会导致帕累托无效率。但类似这样的方案确实表明,工人的工资将伴随企业的命运而变动。大多数工人应该从这样的变动中得到一定的保护。德雷泽提出了这种保护的方法。工资应该由两部分组成:固定的部分直接发给工人;随企业命运变动的部分应投资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中去。这样,工人的补助金就由仅承担该经济的总风险的基金会提供,这样做如人们希望的那样好。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工人管理的企业可能没有使每个工人的收入最大化。例如,它们可能在工人最少收入的条件下使雇用的工人数量最大化——至少,这在困难时期可能是目的。如果所有的工人管理的企业在工人收入最低的条件下使就业最大化,均衡的效率特征如何尚有待研究。

第二种类型的市场社会主义建议保留利润最大化的企业这种企业由董事会挑选的经理经营。这种类型以巴德汉和我本人的建议为代表。称这类建议为社会主义的建议的理由是,个人不允许在“公共”部门的企业投资,这样做的结果是对利润分配产生了平等化的影响。巴德汉的建议和我的建议都允许小型私有企业存在。在巴德汉的建议中,所有的公共企业仿照日本的Keiretsu被划分为集团。每个集团中的企业与一家主要银行相联系。银行负责为其集团内的企业筹集资金,并负责监督它们的经营。一个集团内的各个企业相互拥有股份,一个企业把从其他企业得到的红利分给它的工人们。巴德汉的目的是设计一种解决软预算约束问题的机制,这个问题曾经困扰东欧和苏联的经济。他坚持认为,他的体系会产生正当的刺激:集团内的其他企业和主要银行会设法使任何指定的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战略(详见第九章)。巴德汉法人结构的意图是回答某些人的观点:这些人认为,如同人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看到的那样,只有高度集中的所有制企业才能被成功地监督,因为只有因企业经营不善而要蒙受亿万损失的股东才会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挥动鞭子的刺激。

在我的建议中,企业也是由公共银行的贷款提供资金,银行也负责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是,企业的利润分配给个人股东。最初,政府给所有成年公民分配固定数量的息票或凭单(这种东西不是称作正规货币而是称作息票),公民用它们去购买企业股票。拥有一个企业股份的公民有资格分享该企业的利润。更现实一些的是,公民可能会把他们的息票购买合股投资公司的股票,合股投资公司再去购买企业的股票。公民不能用货币购买股票或息票。但是,公民能够按息票的价格,以一个企业的股票交易其他企业的股票。因此,息票股票市场的价格将如同正规股票市场的价格那样起浮不定。(左大培老师《混乱的经济学》一书有类似的建议,我估计是参考了罗默的意见。——yuweiyuwei

由于货币不能在息票股票市场上使用,一个很小的富有市民阶层就不会最终拥有大部分股份。而且,由于企业的所有权集中在一个很小的阶层手中的情况因而得以避免,我认为,这种经济体的经济政策将与资本主义经济政策大不相同,即使资本主义经济也是以平等分配企业股份开始也如此。此外,息票股票市场应该像资本主义股票市场那样,对企业管理提出同样的约束原则。当银行发现一个企业的息票股票价格下跌时,这是投资者认为该企业经营不善的信号,银行就要插手,密切监控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每个人在死亡时都要把自己的全部息票交回公共财政,息票的分配将在新一代成年人中继续进行。因此,息票体系是让人民在其有生之年分享该经济总利润的机制,同时也利用股票市场具有的优点作为承担风险和监督企业的手段。

只要劳动市场存在,人们受教育和才能不同,就存在工资差别。巴德汉和罗默的建议集中在国民收入的其他部分,即利润分配的平等化。一些工人管理企业的倡导者认为,按照西班牙蒙德拉贡的经验(该地区已经非常广泛地采用工人控制企业的作法),工资差别应该限制在34.5l

我认为,这种经理经营企业的建议的主要弱点是,企业不能民主地经营。尽管收入会更平等地分配,但工人与其企业的关系可能改变不大。(当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这种关系有很多可能的变化,日本和美国就是这样。)这种模式的主要优点是,它可能具有与现实资本主义最小的区别,因而它或许最有可能经营得像资本主义那样有效率。

工人管理企业建议的主要力量是,这些建议改变了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它的弱点是,在没有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该经济体能否仍然保持旺盛的技术优势,这一点还不太清楚。同样不清楚的是,让企业进入资金市场(如我已谈论的3种工人管理企业建议所提倡的那样)达到什么程度,才能与工人控制企业互相协调。

以布洛克(Fred Block)J.柯亨(Joshua Cohen)和罗杰斯(Joel Rogers)为代表的第三类建议,没有设想从法律上改变企业的财产权。布洛克把他的建议称为“没有阶级权力的资本主义”;他的建议要求急剧增加资金市场的竞争和改变企业与银行的管理结构。他把美国很小的财富占有者阶层的大部分经济权力追溯到大银行的非竞争实践——更确切地说,追溯到资本的战略进攻。他要通过立法限制资本大量地和突然地跨国界流动。他还想通过创建一系列准公共银行(既有商业银行也有投资银行)以提高金融部门的竞争。最后,他要通过立法改变企业董事会的构成,例如在董事会的构成中,35%为雇员,35%为财产持有人,30%为其他人员,后者也许代表消费者或当地公民。(回想一下第二章中西蒙的社会-共和体财产。)但是,对私人投资或股票市场没有限制。

布洛克相信,这些制度上的变化将打破富人对经济和政治的权力,通过不断进步的税收政策使收入和财富的逐步平等化成为可能。他的建议胜于市场社会主义建议的主要地方是,他相信他在金融-法人关系上的改造会改善企业的效率和监督;非常值得怀疑的是,市场社会主义条件下这种改善是否可能,因为市场社会主义同传统资本主义所有制要进行更为激进的决裂。该建议的主要弱点是,至少从表面上看,在打破富人对经济的权力方面,它比市场社会主义建议做得要少。

J.柯亭和罗杰斯提倡一种“联合的民主”的体制。他们注意剑,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公共组织和团体;传统上,左派注意的只有一种团体――工会。柯亨和罗杰斯提议从政治上使所有这些团体都有权力。这样,尽管在法律上企业的财产权可能没有变,但实际上诸如积极的环保组织、消费者组织以及工会的权利将迫使企业改变其行为。隐含在柯亨一罗杰斯的发达资本主义脱后面的经济模式是一种协商模式,而不是竞争模式:例如,企业的行为和工资结构更多地由协商而不是由市场决定,而且柯亨和罗杰斯还提议改变争议者相对的讨价还价的力量。他们认为在他们的建议中,“宗派主义”是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社会将分裂为各种群体,各自只考虑各自狭隘的利益。但这可能是所有民主政体的一个普遍问题。

有人可能会对这种建议提出指责,认为它是不能实现的:谁使这多如牛毛的团体具有权力呢(很明显,还必须从下面使这些团体有权力)?当然,这种指责也可以指向其他建议:在由此达彼的转变过程方面,其他建议没有一个是具体的,因此,专门对柯亨和罗杰斯提出这个问题也许是不公乎的。但是,如果有人对正在努力筹划如何对待以前国有企业的东欧国家提出建议,那么,头六个建议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被提上议事日程,而柯亨一罗杰斯建议则不可能。然而,如下说法可能更为准确:作为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向更民主的经济过渡的建议,柯亨一罗杰斯的建议是最直接有用的;毕竟,这个建议确实进一步明确表现了近期资本主义的历史,在这一历史中,政治民主一直是改革得以发生的主要导火线之一。

让我重申一遍。所有这7个建议都假设,人们在其经济活动中,将像他们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那样继续行动。提出的制度都是精心设计的,以便在我们所理解的人类行为的条件下,新的经济的结果(尤其是收入与权力的分配)与我们在发达资本主义制度下看到的情况不一样。此外,在运用许多资本主义创造的微观经济手段的意义上,所有的建议都是折衷主义的:不仅运用了资金市场,而且运用了监督企业的方法,以及从更一般意义上讲,提供了激励因素我把这种发展看作左派的进一步成熟。有人则把它看作抛弃了左派大部分心爱原则的失败主义的修正主义。

在这个长音阶中,社会民主的重音落在哪里呢?我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者能够设计出一些制度,造成存在于北欧社会民主政体中的那种收入平等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他们就应该在短期内把他们看作是胜利者。我对于把社会民主作为短期的一种策略没有原则性的异议。但是我认为,对于社会民主的成功,一些微特别的条件是必要的,即具有高度纪律性的工人运动和相对同质的工人力量。在瑞典,只要全国工会组织即瑞典总工会能够教育成员工会遵守全国谈判的工资协议这一纪律,社会民主就起作用。没有这种纪律,资本家就没有与总工会谈判的刺激。当白领工人大量加入工会时,瑞典总工会维持这种纪律的能力就开始消失。因此,也许会令人惊讶,当70年代至80年代工会在瑞典增加密集度时,瑞典总工会的力量变小,导致在全国谈判中失败。正如芒尼(K.Moene)和沃勒斯坦(MWallerstein)所写的那样,当工会变成如同社会本身那样多种多样时,这时就很难在全国性的谈判中保持统一战线,而统一战线是社会民主契约的关键。因此我认为,社会民主模式在世界上的适用性可能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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