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灶 发表于 2015-2-4 09:15 
恩格斯特别指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能用确定的劳动小时表现出来的:“当我说某一商品具有一定的价值的时 ...
谢谢你的关注。本(3)已经指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有两种性质不同的劳动时间:一种是以时钟计量的自然尺度具体劳动时间(以后简称为自然尺度时间或具体劳动时间),它用以计量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不同质的私人劳动付出(各自然尺度劳动时间之间没有直接的可比性,它们的长短都与劳动进行时的主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另一种是以简单劳动为计量单位的经济尺度劳动时间(以后简称为经济尺度时间或抽象劳动时间),它用以计量交换过程中表现为同质的终点形态的抽象人类劳动的量,这是生产领域中的起点形态的私人劳动经过交换过程社会评价后转化变成结果的经济尺度时间,它才是和说明商品价值量的多与少有关的劳动时间(这是经济尺度劳动时间,即简单劳动的劳动时间,是已经转化为在统一的标准的主客观条件下的劳动时间——简单劳动力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的劳动时间。欢迎学术性的挑错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