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物理学 发表于 2015-1-12 16:29 
1. 不否认对劳动的评分会带有主观成分,但是同样肯定的是对劳动的评分具有客观根据,否则为什么绝大多数 ...
1、你没看懂那个例子吗?那个例子说的恰恰是:对劳动的评分毫无客观根据。
再说谁告诉你“绝大多数”生产队都是男劳动力给10分女劳动力给8分?为什么是10:8而不是10:9,或者8:10?
2、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老年劳动力具有一定的经验——你的这个补充本身已经说明了:对劳动打工分毫无客观根据。
3、若由此断言一般的劳动考核都是不正当的,就不足信了——请注意这里讨论的前提:在所谓的社会主义集体劳动下的劳动考核是不正当的,而且是起了反作用的。理由是考核和客观劳动付出根本就不挂钩。
4、抛弃打分制度,是由于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解体——人民公社的解体,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无法让责、权、利统一起来,而考核制度正是其中的重要一环。所以考核制度的先天缺憾和人民公社的解体是相互促进的过程,而非后者是单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