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5-1-19 20:22 
你可以另开一主题讨论:“而在于这种比例由什么决定!”的问题。
这里讨论的是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有没 ...
我讨论的正是你要讨论的问题!而你码了那么多字,连自己要讨论的交换价值是什么都不知道!
交换价值是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关系,并且是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一定量的关系,这种一定量的关系就是一种商品与他种商品相交换的比例!
没有使用价值,商品就不成其为商品,就不能同其他商品相交换,交换比例也就不存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但这种物质承担者仅仅是从质的方面发生作用,而在交换价值的实际表现中(例如1匹布换2只狗,或1只狗换N尺布),即在商品的交换比例上,使用价值已不再起作用了,因为它无法决定1匹布是换2只狗,而不是1只狗或3只狗,或者无法决定1只狗是换N尺布,而不是2N尺布或1/2N尺布。
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在商品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
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而不是说商品的交换价值与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如果你想否认这一点,那你就必须用
使用价值的关系来说明为什么1匹布换的是2只狗,而不是1只狗或3只狗,或者为什么1只狗换的是N尺布,而不是2N尺布或1/2N尺布。或者,再进一步,在另一一定场合,1匹布可以换3只狗,请问,1匹布与1只狗的使用价值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在一个场合交换价值表现为1匹布换2只狗,在另一场合则表现为1匹布换3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