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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31

曹林:别用“钱少为何不辞职”去呛公务员http://news.sina.com.cn/pl/2015-01-30/045931460644.shtml仔细看此文,本身就充满自我叙述的矛盾,也没说到点子上:
1、首先矛盾反映在现实的公务员阶层其薪酬制度与改革开放之前有本质的不同。现时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从上到下十分混乱,透明度很低,隐性收入占有很大比例。各单位各部门薪酬福利随意性很大,这在改革之前是看不到的。这就出现富得流油和清水衙门现象并存的怪象。公务员拿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大多数国家的公务人员薪酬制度是非常严格的,并不是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由议会通过的政府法案所确定的并得到严格的监督,其福利待遇也有明确的规定。权力部门福利不能随意膨胀,同样清水衙门也不应待遇缩水。国际上在包括外交在内的日常接待中对于收受礼品的规定非常明确,例如美国外事交往收受礼品超过5美元,就要上交。再如,张召忠作为访问学者到英国军事院校,就是严格按照“不接送,自行报到,自行就餐,不陪客”的规定,任何人都没有例外。再看看习主席的《八项规定》出台后,全国关于“三公经费”的披露以及所涉及的名烟名酒价格或销量的变化,就可以看出公务员这一个群体在这种不光彩的事情中遭受的诟病谴责是不是是必然的了。我这里不像该文那样用平均说事,而是不用平均这一次说事。因为在公务员队伍中贪腐和吃拿卡要毕竟不是公务员全体。事实上,贪腐和吃拿卡要均与公务人员所掌握或把持的权力有直接关系,高级别的也未必就比低级别的官员外财渠道就更大,这要看部门职能和权力的大小。群众之所以对公务员加薪有看法首先是顶层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其次是薪酬福利的不透明,其三是政府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管形同虚设所致。
2、《公务员法》的出台本身就存在问题:一是制度设计本身就有失公允。例如,公务员工作30年就可以退休,实际上就规定了公务员48岁就可以退休,这从法律上就有违下位法不得违背上位法的规定。所以说《公务员法》本身是违宪的,尽管是程序上的“合法依规”,但是从法理上讲是“最不道德的东西”。所以社会公众对《公务员法》的态度是抵触的。我对此称之为“国家腐败”,因为它是制度产生的腐败,尽管背后的影子还是人。民间的“指导员先把干粮吃光”说辞就是对这种有违公平的法律斥责。
3、关于该文所提的平均问题早已不是新话题,企业高层的高薪超过底层员工上千倍。例如,平安的马明哲年薪6660万元,某国有银行行长爆料“薪酬高的都不好意思拿了”。这样的简单应平均本来就是国家统计局的伎俩,根本就不可能真实反映社会分配的真实状况,西方经济学葱兰不会用这种有违统计学原理的方法描述社会分配的状况,所以说该文这种平均只是权力遮羞的一种偏好而已。
4、社会公众其实并不是一味的仇富,例如科学家袁隆平或师昌绪,还有民企的鲁冠球或者哇哈哈的老板宗庆后,还没听说哪个地方的老百姓对其深恶痛绝。老百姓是认可合法致富的。包括公务员在内,纳税人供养你是要你提供其所需的公共服务的,而不是找你来当爹当娘的。如果你是为了绿化把“山头刷上绿漆”,或者你抓了人家并且把人家的42公斤黄金违法没收并且不上缴国库而是卖给银行成为自己的收入。尽管你抬着金子到银行里去卖民警感到很“辛苦”,对黄金的所有者何先生来说,这种辛苦难道是他所能认可的吗?所以从这片文章中看到作者似乎有一种强盗的逻辑。
5、公务员对薪酬的不满可以理解,因尤其对那些清水衙门来讲基层公务员的收入不算高,尤其是偏远地区。所谓薪酬改革要有所侧重,要多考虑工作年限和工作性质的比例。不过要说明的是公务员的五险一金、双休日、年金和带薪休假等等福利,在多数企业中是远达不到的,你公务员也要搞清楚:你缴纳的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你的年金扣与不扣都是你的,你如果把这些钱“隐瞒不报”而只是拿工资单的实发数说事,那就有“隐瞒不报”之嫌了。
6、最后要说的是工作绩效。企业无论是薪酬高低,都已要靠业绩效益的,说白了就是说老板要先算清你给我挣来多少钱,我才能给你发多少钱。没有哪个老总白养活你的。反过来讲,纳税人是要你提供有效服务的,如果你是在为贪腐的领导做假账或是转移资产,或是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你再辛苦又有哪个纳税人愿意拿自己的钱来养着你?李瑞环早就批评过北京的城市管理是“八国联军进北京,都看不清有多少大盖帽了”。这种低效无能的政务和一方面国企大量职工被砸三铁,另一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比比皆是,是不是也要老百姓“衷心的爱戴”你?你说你是奉公守法,那你替贪官做帮凶也是违法。所以你应举报才对,既打击了贪官,你也做到忠于职守,老百姓对于给你加薪也会举手赞成。

7、你要清楚的是,改革初期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薪酬以及福利养老等基本是一致的。企业干部和机关事业干部身份是一样的薪酬制度,企业干部按级别,也有薪酬待遇低于工人身份的,因为工人身份除了八级工资制以外岗位津贴种类较多,干部身份一般是没有的。你想过没有,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开始的基本一致到现在的较大差距10多年了,你是不是已经比企业员工多拿了这么长的时间——你没吃亏。你抛开给你的公积金,年金和公休日不说,单拿实发工资说事本身就有隐匿收入之嫌。说到底,公务员的收入只要“取之有道”,公众就不会恶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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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 01:19:33
ldjdkj 发表于 2015-1-31 21:54
曹林:别用“钱少为何不辞职”去呛公务员http://news.sina.com.cn/pl/2015-01-30/045931460644.shtml仔细看 ...
整那么多没用的干啥
简单说就是十八大三中全会报告里的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公务员也属于劳动力市场,抱怨工资低就跳槽辞职找工资更高的工作机会啊
没人规定一定要穷小子去干公务员
以后和谐社会就该高富帅去干公务员拿1000月薪受广大屌丝监督不得贪腐为人民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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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 13:30:43
只要年年考公务员的人高于需求量,就降低待遇!看还报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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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3 19:53:51
公务员本身就该有一种服务精神,其实退一步,任何工作或职务都应该有一种服务精神,才能符合社会发展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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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3 22:14:31
ifengse 发表于 2015-2-3 19:53
公务员本身就该有一种服务精神,其实退一步,任何工作或职务都应该有一种服务精神,才能符合社会发展主旋律 ...
有道理。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就是为社会提供物质的服务过程,教师和科学工作者是为社会提供智力服务,而公务员依照法律规定就是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公共事物服务。在其职谋其政是公务员的本分和义务,就像工人要做工,农民要种田一样,这没什么可讲条件的。按照宪法规定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因此公务员不能以精英自居,凌驾于其他公民的权益之上。当你的服务不属于社会公众的需要,就像工人除了废品,农民不给庄稼浇水一样都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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