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都是辅币,纸币都是主币;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规定明确了我国人民币的种类有主币和辅币两种,主币是货币的基本单位,以元为单位计算。主币也称为“本位货币”,是辅币的对称。它是一个国家作为法定的价格标准的主要货币,其特点是,主币是一个国家计价、结算的唯一合法的货币单位,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即每次支付的数量不受限制,任何人不得拒收。而辅币一般是作为有限清偿货币来使用的,即每次交付的辅币数量有一定限制,超过限额,收方可以拒收。虽然我国主币和辅币有相同的清偿能力,但是对辅币是否能拒收或者每次支付数量的上限是多少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有提到说“主币以下的小额货币,供小额交易和找零之用。由于铺币的面额小,流通频繁,磨损较快,故大多用不太贵重但质地优良的合金来铸造,它本身的实际价值往往低于面额价值,为不足值的货币,仅根据法定的面值进行流通。”纸币和硬币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人不得对纸币和硬币进行区分而拒绝使用其中之一。
我国主币和辅币有相同的清偿能力,也就是有限发偿的辅币实际上是无限发偿的。所以可以这么理解:数量在一定限度内的辅币人民币不能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