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起人和公司主体资格资料
1. 全部发起人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全部发起人目前有效的章程
3. 主发起人公司注册成立时及已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的验资报告
4. 主发起人股权历次转让、增资情况及相关合同、批文、决议等
5. 公司(含前身)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
6. 公司(含前身)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章程
7. 审批机关批准公司成立的批文(如有)
8. 公司(含前身)注册成立时及已发生的历次股权转让或增资的验资报告
9. 公司(含前身)股权历次转让、增资情况及相关合同、批文、决议等
二、 公司的资产文件
1.公司的土地和建筑物的清单、地址、规模和用途、近期估值、使用年限、续约权、资金及下列文件,包括:
(1)土地使用证
(2)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文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以不动产作抵押的抵押合同及其注册登记
(5)建筑物的所有权证明
(6)如有的土地或建筑物尚未办出权证的,要有发证机关出具正在办理手续的证明
2. 有关租赁之土地及房屋的文件(如公司向主发起人租赁土地使用权、房产等情况),如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或房屋租赁协议或合同、租赁的土地及房产的权证等
3.公司的其它资产清单及证明文件(如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机器设备等)
4.公司的附属企业拥有或租赁的资产清单及权属证明
5.公司的工业产权及权属证明
6.公司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重要的合同文件
含公司下属企业为一方主体的合同及协议。
1. 服务协议(如公司为之提供或被提供的仓储、运输、信息、中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或商标许可、技术服务、广告、印刷等方面)
2. 合资、联营、合伙或投资参股及利润共享的合同、协议
3.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4. 公用设施协议(水、电、煤气、排污)
5. 业务合同的标准格式
6.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协议
7. 公司或其关联企业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的合同
以上须提供的合同为重大合同,即:
(1)其中包含有超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性质的重大责任、义务或限制的协议或安排
(2)公司日常正常经营之外非纯粹契约性、市场性的协议或安排
(3)会对或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任何其它合同或安排
(4)其所涉金额价格超过公司的净利润的3%的合同
(5)其它公司认为对其经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四. 公司的金融和财务文件
1. 贷款合同:
(1)人民币贷款协议及/或转贷款协议
(2)公司和其它管理企业之间的贷款/融资支付之安排;以及
(3)其它的融资文件
2. 担保
(1)由第三方提供的现仍有效的有关公司和其它关联企业之负债的担保协议
(2)由公司和其它任何关联企业为第三方的负债提供的现仍有效的担保
3. 债券及其它有价债券及负债
4. 现仍有效的任何其它产生抵押、质押、留置或保证的合同及其批准或登记文件
五. 公司人员情况
1. 高级管理成员(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姓名、年龄、包括学历和工作经验在内的履历、资历等)
2. 公司和雇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3. 有关工会组织的描述和与工会签订的协议(如集体劳动合同)
4. 雇员的分类雇佣条件,主要指薪酬和待遇(如:董事、监事、总经理、行政、业务和普通人员等)
5. 职工福利详述(包括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卫生保健、教育和工会费以及配股送利安排)
六. 公司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1. 公司现存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2. 公司所知道的将来可能使之涉及诉讼或仲裁的事实之详述
七. 公司的保险
1. 公司的保险
2. 所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有效保险单或保险协议(该等保险文件应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覆盖范围、保险金、理赔额、期限等)
3. 目前在进行的和可能出现的保险索赔或争议之详述(如有的话)
八.公司的知识产权
1.公司拥有的商誉、专利、商标、版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以及所有有关的注册登记、证明或协议(包括电脑软件之版权)
2. 公司执行的产品标准
3. 公司获奖的情况
九.环境保护问题
1.适用于本行业的环保法规
2.公司过去因环保而产生的制污费、是否产生罚款及其他责任
3.公司建设及经营符合环保要求的证明
4.近三年三废的排放情况
5.历年环保事故情况
6.因任何设施未遵守适用的环保法规、条例或标准(例如大气质量许可证的规定)而已收到的或极有可能收到的排污费和罚款通知或要求说明情况的通知等的副本
十.税收
1.适用于公司及附属企业的所有税种和税率
2.公司过去因税收而产生的滞纳金、是否产生罚款及其他责任
3.公司纳税情况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要求的证明
4.近三年的实际纳税情况
5.近三年所有税收减免及其批文
6.近三年所有财政补贴及其批文(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