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上班看黄片_副局长上班看黄片事件
副局长上班看黄片事件伊始记者“暗访”副局长
3月13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会宁县交通局暗访时,发现三楼一间门牌上写着“副局长”的办公室门半掩着,透过门缝记者看到一名男子坐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记者推门进入后,该男子神色慌张,双手抱起鼠标,并急忙关闭屏幕页面;记者在取证时发现,该男子将一个硬盘直接连接在电脑上,整个硬盘中,有三个文件夹,存有200多部黄片,其中一个文件夹建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3时,也就是记者暗访前十多分钟才新建的;在电脑屏幕下方,记者还发现该男子未关闭的纸牌游戏。
这篇《交通局副局长 上班时间看黄片》是这样描述记者抓现形的:记者入室后立即询问男子:“你在看什么?”该男子回应“我没看什么”,一边说着,一边将记者从办公桌旁边推开;与此同时,同行暗访的摄影记者发现,该男子未关闭的页面上是黄片字样;随后,记者拍摄取证时,该男子极力阻止,“求求你们,高抬贵手,对不起,我错了我改正。”
据该稿的作者唐记者介绍,13日的暗访并不是接到举报后直接找这个副局长的,他和一名摄影记者在会宁县的一些部门进行暗访,“看看这些部门的作风建设如何。”
唐记者说:星期五,特别是星期五下午是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最容易“开小差”的时间。
副局长上班看黄片事件发展强开电脑引发争议
“副局长办公室看黄片被记者当场抓了现形”一文刊登后,有网友对记者揭丑点赞,但也有网友指出,记者无权强行打开副局长的电脑取证。
同时有网友指出:1.记者无权翻看他人电脑;2.行为涉嫌违法,侵犯他人隐私权;3.副局长上班看黄片属于纪律问题,不是违法行为;4.记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检举举报。
就此,唐记者回应称:“难道我们看到了就走么?”他表示,记者当时如不翻看电脑,怎么能固定证据?如果不固定证据,当事人事后不承认甚至有可能反咬一口,记者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刚表示,成年人看黄片是其隐私,但他所看的内容是非法的,而且是在上班时间,肯定是渎职行为;记者可以拍照取证,但因为没有执法权,记者确实无权强开他人的电脑查看;记者发现此情况,可以向纪委、行政监察或者交通局的上级主管单位反映此事。
14日下午,会宁县委宣传部告诉早报记者,该县已经派出调查组到交通局进行调查,预计今日会出结果;会宁交通局已召开了作风专项整顿会议,会宁县将对全县单位的作风建设开展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