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事件”之反思
“三鹿事件”发生后,除了震惊与气愤以外,其实我一直都保持着理智的克制的。
反复查看着被曝光的问题企业名单,我承认,我不愿意原谅任何一家企业,因为,我曾经以他们为荣,为他们欢呼,是他们坚定的支持者和忠实的用户。
但是,正像某些当事人说的,真能让民族企业或者国企们倒下去吗?不能,因为他们倒下了,失业的是普通工人、农民,而虎视眈眈、觊觎这块“大蛋糕”很久的也许是更多的国际垄断组织,这对我们没什么好处。
那么,秉着治病救人的态度,看看怎么办吧!
首先,为什么大家心理落差这么大?
这些企业几乎都曾经甚至到现在都标榜自己的先进、诚信、品质优良等特质,诸如中国名牌、消费者综合满意度第一、食品安全诚信单位、国家免检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HACCP管理体系、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认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家AAAA级企业良好行为标准,推行5S管理、TPM管理、国内最先进的ERP系统,1100道检测关,产品出厂合格率达100%,甚至有的企业把质量与人格联系到了一起……
你在任何时候看了这些宣传,都会让你心生敬意,心潮澎湃!
其次,为什么这些看起来科学得不能再“科学”的评价体系或者人格自律等,都不起作用了?
有人可能会马上站起来反对我:那些出口的产品、那些奥运产品,怎么都没事,科学体系是发挥作用的……
这正是我要说的。如果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好解释了。
国内的法律、规章和制度,相比国外的法律、规章和制度,我想差距已经很小了,甚至国内的要求更高。
但是,如何去执行法律,就有说道了。
同样的规定拿在手上,有的人利欲熏心,视而不见,因为他知道,一切都很容易“摆平”,大家不会认真的。
同样的规定拿在手上,有的人的态度就会截然相反,全神贯注,如履薄冰,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去按章办事,不但自己良心上过不去,而且一旦出事,自己将毫无疑问地丢掉“饭碗”,并且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到底……
老天是公平的,犯错也是公平的。“有的人”并不特指国内或者国外的人,事实上任何人都会犯错。无独有偶,近期“日本毒大米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但是事件的阶段性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当事者“有的人”辞官,“有的人”甚至自杀谢罪!
这种极端的结果,是咱们感情上无法接受的,是绝对不能提倡的。但,试问,咱们与日本仅就食品生产领域而言,能不存在“差距”吗?
法律法规等,形同虚设,违规成本极度贬值、跳水、清仓大甩卖……
最后,问两个问题:什么时候我们的企业能够“争口气”?什么时候我们自己能够“争口气”?
——生产者,严守诚信,严格按章办事;
加工者,严守诚信,严格按章办事;
销售者,严守诚信,严格按章办事;
监管者,严守诚信,严格按章办事……
再加一条:
消费者,严守诚信,珍惜“话语权”,作好舆论监督!(“101评鉴”体系)
理由只有一条:我们就生活在自己亲手建立的家园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