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raisoil在2008-10-3 15:18:00的发言:
个人认为,那些包二奶的人的动机并不都是两情相悦,反倒很大一部分可能是为了那份“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刺激感。即使法律允许包二奶,谁也不敢说“三奶”“四奶”就不会出现。退一万步说了,如果真的是两情相悦,为什么不像前面几位说的离婚再结婚呢?经济学认为如果交易发生了,那必定是因为交易双方都得到了好处。现在讲婚姻自由,离婚的成本并不是很高,但为什么还是有人选择“包二奶”而不是离婚呢?这就说明“包二奶”的成本要比离婚的成本低。而本人认为使得“包二奶”的成本如此之低的原因之一就是有许多人根本不认为“包二奶”是一种对承诺对信誉的背离,反而为了一己私欲而大力吹捧。如果那些“包二奶”的男人有足够的担当,能够遵守自己对家庭对婚姻的承诺,又怎至于“偷偷摸摸的,甚至官员因此而丢官了”的地步呢!
一般的来说离婚是绝情的,而二奶的成本也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