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wy4965944 发表于 2015-4-11 21:26 
不就是在探讨资源产权界定给个人还是小集体还是大集体的问题么。当然是一回事
不是的。
存在一个个家庭的社会,就是私有社会。私有社会实行产权共有,即公地现象,当然不行。
原始共有部落社会,就是没有婚姻的社会,就是没有家庭的社会,这样的社会实行共有产权,即公地现象,就完全可以。
原始部落时期,部落中就是没有婚姻家庭,故财产共有,共同生活。后来,出现婚姻家庭,故共同生活必然解体。
因此说,出现婚姻家庭,不要说不能共同生活,即使共同生活的社会,也是要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