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509 发表于 2015-5-6 12:12 你思维混乱!谁跟着你老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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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79101 发表于 2015-5-6 12:13 呵呵,感觉入套了,快跑吧,小贩,城管来了
戴小年 发表于 2015-5-7 13:34 没有新意,我早有论说的
yuan79101 发表于 2015-5-7 20:59 呵呵,看过你的理论,不过也有一些不同,我认为私有制与公有制混合存在的情况会长期存在,也许会一直到人 ...
戴小年 发表于 2015-5-7 22:22 一:公有制是私有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是要有前提条件才能成立的。 二:所有制消失,也就是没有了商品的 ...
qi509 发表于 2015-4-30 09:07 你是说私有制会灭亡还是形成这个私有制的规律会灭亡?它会灭亡的规律在哪? 你要消灭它还是他自然消亡?
yuan79101 发表于 2015-5-8 12:18 我比较感兴趣你说得第一条,能详细说说吗
戴小年 发表于 2015-5-10 12:29 公有制的成立是需要条件的:在私有制还没有产生的情况下,公有制是不可能产生的。
yuan79101 发表于 2015-5-10 12:36 好像事实是相反的吧,首先是原始公有制的出现,然后是私有制社会的出现
龚民 发表于 2015-5-11 05:25 原始公有制还没有所有物权的概念,而劳动成果归氏族享用这纯是原始的本能,所以,又叫原始共产主义!
龚民 发表于 2015-5-11 05:21 哈哈,你还没有座车和推、拉车的问题。你可以吃物“面包、野猪,那么,面包、野猪物可不可以和你平等而食 ...
戴小年 发表于 2015-5-11 16:47 既然没有所有物权的概念,怎么可能会有公有制呢?这个,在逻辑上讲不通的。奇怪地是,这么明显的逻辑错误 ...
龚民 发表于 2015-5-12 06:30 平等只属于人与人关系,人与物只是利用关系、不可滥用平等关系。除非你骑车上班去,下班车骑你扛车 ...
龚民 发表于 2015-5-12 18:32 人与人也可以说是利用关系,但是以平等、互惠相互利用,物质生产上的分工就是人们互相利用、等价交换互惠 ...
龚民 发表于 2015-5-13 07:05 哈哈,你食野猪体现人为本价值观,那么野猪食你、你要让它食,这样你才能实践与物的平等互惠关系! ...
龚民 发表于 2015-5-15 09:38 平等是人与人的关系,并不是人与物的关系。物只为人所用,服从人的安排!置与头上属帽,置与脚下属鞋。
龚民 发表于 2015-5-15 18:20 山的性质属高,所以叫山高;水的性质居平,所以才叫水平。你将山也乱用水平定性叫山平,又有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