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友们商榷
要读懂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必须明白以下几点:
首先,马克思在讨论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时候,他是承认商品的使用价值是资源的使用价值和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共同构成的。然而,在讨论商品价值的时候,马克思抽象掉了资源的价值,这才使得商品价值等于劳动创造的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就是在现实社会中,承认资源有价值,但资源价值也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而属于全民公有。显然,资源有无价值,都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个抽象掉资源价值的商品价值,看作是一种理想价值;
其次,从具体劳动中抽象出来的那个“一般劳动”,这个概念本身跟长度、重量、容积等概念一样,都只是一种事物的名称,而不是衡量具体劳动大小的衡量、比较单位 。事实上,劳动价值的衡量单位有两种:其一,按劳动耗费的量(即劳动的投入量)进行比较;其二,按劳动贡献的量(即劳动的产出量)进行比较。马克思主义者把前者称之为“事实上的平等”;把后者称之为“事实上的不平等”。马克思是按劳动耗费的量这个“事实上的平等”的衡量标准来进行经济研究的。根据这两种衡量标准进行的分配都属于按劳分配。改革开放前的我国及前苏联,基本上是按“劳动的投入量”这个衡量标准进行分配的;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实现了按“劳动的产出量”这个衡量标准进行分配的。
第三,马克思关于资本只能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的观点,就是从现实角度来看也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在现实社会中,过去劳动(包括资本)之所以应该获取利润,并不是因为它创造了新的价值,而是因为它为现实劳动创造价值承担了风险!资本利润实际上属于风险利润。
至于效用论,仅仅从消费者的满足程度来衡量商品的效用,如果仅仅只是把它作为生产厂家的决策参考依据是可以的,但要把它作为否定劳动价值论的另外一种价值观,显然是片面的,因此也是错误的。
对此,我写有一篇《劳动价值论与效用论之异同》,另外还写有一篇《戏说效用》。抽空我把它们转贴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