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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4
2008-10-07

大小非做为股改的后遗症,其影响之远,波及之广,想必大家都有所了解

但是,我今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股票分为“记名股”和“不记名股”。所谓记名股 就是股票票面上记载鼓动姓名或名称,这种股票除了股票上所记载的股东外,其他人不得行使其股权,且股份转让有严格要求。

注: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都为记名股。

那么现在大小非,抛售股份时,怎么从记名股到不记名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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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7 21:52:00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法人股都是记名股份,以前这部分股份都是限制流通的,不能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历史原因导致这部分股票流动性低,以场外协议转让为主,场外转让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转让价格比较低,远低于相同股份的市场转让价格,于是就产生了非流通股东像流通股东支付对价的问题,前几年的股改主要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对这部分股票规定一个限售期,期满后可以在市场自由转让。至于由记名到非记名,这个很容易,因为对记名股票每个上市公司都留有存根,其相应的转让也要到证监会备案,股份转让后,自然会对这部分的纪录作相应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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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7 23:57:00
又学点新知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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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10:50:00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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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2 15:29:00
怎么变化都是国家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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