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文标题
论基于物权路径引入发展权之不可行性
2 作者信息
杜茎深,罗 平
3 出处和链接(比如,NBER working paper No.11000)
http://www.chinalandscience.com.cn/CN/abstract/abstract9478.shtml
4 摘要
研究目的:通过比较分析,揭示基于物权路径引入发展权之不可行性,以期为发展权本土化研究路径的改进提
供思路。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文献分析法。研究结果:在立法技术层面,根植于产权范式的发展权,不具备物权客
体之要件,并与物权法定和所有权单一性原则相冲突。在法律逻辑层面,TDR 实施的个案性与物权的对世性相矛盾,
所引证的双重所有权理论和英国发展权国有化的规定失之于偏颇,土地用途管制是国家行使规划权而非发展权的结
果,试图藉由地方性法规创设发展权的思路也不符合《立法法》之规定。研究结论:基于物权路径引入发展权是不可
行的,未来应抛弃“机械式”移植观,沿着准物权和提高管制效率的方向,探索引入发展权的可能路径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