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的很好,问题主要出于经济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或无效性。例如,美国没有文化部,但美国文化的世界影响力大家都应该有所了解。美国文化体系中存在大量的非营利性社区文化组织或机构,这些机构在美国的“805条款”规范下可以从事有限的经营活动,以维持自己的经济来源。这就使美国基层文化中的多民族性得以普遍得到繁衍生息和发展,并以自身的魅力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融。正如托马斯.弗里德曼在其《世界是平的——“凌志汽车”和“橄榄树”的视角》一书中接连用了这样两个小标题:“不是你要不要全球化的问题而是你如何全球化的问题”,“我将按美国的模式做生意,但我的灵魂是爪哇人”。所以从文化层面上来讲 ,就像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们名建设一样,”还没有哪个国家的文化靠“ZF主导”可以有所成效。我倒是想了很久,中国的文化推广钱也没少花,劲也没少使,可就是只听台上喇叭声声,不见谈下人声沸沸。倒不如也搞个中文版的“805条款”,让文化部“歇了骡马套”。文化交流发展关键还是在民间的自发热潮,这确实是实实在在的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