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次债危机的始作俑者?始作俑者是事件的最大受益者吗?
次债危机是精心布局还是无意间打翻了“潘多拉”的盒子?
如果是精心布局,自有法律的制裁;如果是无意间打翻了“潘多拉”的盒子,应该考虑是否是环境或制度有问题?
请诸位发表高见?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