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理论的起源_新金融发展理论的诞生——金融约束论
金融发展理论的起源
自银行产生以来,人们就一直在思考金融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金融发展理论是随着发展经济学的产生而产生的,但在发展经济学的第一阶段(2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期),西方发展经济学家并没有对金融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因为此阶段结构主义发展思路处于主导地位,在唯计划、唯资本和唯工业化思想的指导下,金融因成为工业化、计划化和资本积累的工具而处于附属和被支配地位,其发展受到了忽视。
6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经济学进入第二阶段,新古典主义发展思路取代结构主义思路而处于支配地位,市场作用受到重视,金融产业的发展才有了合适的空间。金融发展理论,主要研究的是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关系,即研究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研究如何建立有效的金融体系和金融政策组合以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及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以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新金融发展理论的诞生——金融约束论
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结果曾一度令人失望,许多经济学家开始对以往经济发展理论的结论和缺失进行反思和检讨。Stiglitz在新凯恩斯主义学派分析的基础上概括了金融市场中市场失败的原因,他认为ZF对金融市场监管应采取间接控制机制,并依据一定的原则确立监管的范围和监管标准。在此基础上, Hellman, Murdock和Stiglitz(1997)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一文提出了金融约束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金融约束理论的核心内容
Hellman等人认为金融约束是指ZF通过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达到既防止金融压抑的危害又能促使银行主动规避风险的目的。金融政策包括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市场准入的限制,甚至对直接竞争加以管制,以影响租金在生产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分配,并通过租金机会的创造,调动金融企业、生产企业和居民等各个部门的生产、投资和储蓄的积极性。ZF在此可以发挥积极作用,采取一定的政策为银行体系创造条件鼓励其积极开拓新的市场进行储蓄动员,从而促进金融深化。
(二)金融约束的前提条件
Hellman等人认为,虽然金融约束理论从不同方面论证了金融约束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合理的金融政策,但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在某些方面还是有相同之处。金融约束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效果很差或受到扭曲,其中最大的危险是金融约束变为金融压抑。因此,要保证金融约束达到最佳效果,必须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如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较低的通货膨胀率,正的实际利率,银行是真正的商业银行,ZF对企业和银行的经营没有或有很少的干预,以保证银行和企业的行为符合市场要求。
(三)金融约束与金融压抑的不同
Hellman等人指出,因为金融约束创造的是租金机会,而金融压抑下只产生租金转移,租金机会的创造与租金转移是完全不同的。在金融压抑下,ZF造成的高通胀使其财富由家庭部门转移至ZF手中,ZF又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竞相施加影响进行寻租活动的目标,其本质是ZF从民间部门夺取资源。而金融约束政策则是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尤其是为金融中介创造租金机会,这会使竞争性的活动递增收益和福利。这些租金机会是因存款利率控制造成的存贷利差而形成的,银行通过扩张其存款基数和对贷款资产组合实施的监控获得了这些租金,由此促进金融深化。
(四)金融约束的效应
Hellman等人认为,资本要求虽然也是一个防止银行发生道德风险的工具,但在发展中国家,存款利率控制比对银行资本控制更为有效。在金融约束环境下,银行只要吸收到新增存款,就可获得租金,这就促使银行寻求新的存款来源。如果这时ZF再对市场准入进行限制,就更能促使银行为吸收更多的存款而增加投资,从而增加资金的供给。建立合理数量的储蓄机构,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金融机构吸引更多的储户是发展中国家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约束可以促进金融深化。
金融约束论是Hellman, Murdock和Stiglitz等对东南亚经验观察后的理论思考。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他们又重新研究了他们的金融约束论(1999),并认为这一危机从反面证明了他们的理论。事实上,金融约束是发展中国家从金融抑制状态走向金融自由化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政策,它针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畅、金融监管不力的状态,发挥ZF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