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制定法律与制度的部门设“交通法规”如何?(法治构想) 
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是一切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条例制定的底线。因为,共产党的一切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为官员服务,更不是为官员掌握这样那样的用人权服务。
刚刚出台《管理规定》应该是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如果有偏差,也可以用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方法对待,因为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是“坚持真理,纠正错误”,从而立于不败之地。
如果再产生这样那样的腐败事故,又不能用代表会议制度及时纠正,有什么预定的制度予以警戒?而不是依然没有责任地想怎么行驶就怎么行驶,如果出了事故也如同没事一样。
如果存在这个别问题,不影响全局立于不败之地。依法治国的大方向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在伟大的中国梦振兴中华的召唤下不断前进!胜利永远属于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201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