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南电公告披露,该公司2008年初与美国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杰润(新加坡)签订了期权合约,合约确认书主要分为两个时间段。
在有效期为2008年3月3日至12月31日的确认书中,双方规定当浮动价高于63.5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可获30万美元的收益;当浮动价低于63.5美元/桶且高于62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可得(浮动价-62美元/桶)×20万桶的收益;而当浮动价低于62美元/桶时,深南电每月则需向杰润公司支付与(62美元/桶-浮动价)×40万桶等额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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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存在几个问题:
1.08年3月份时,高盛居然敢赌62美元以下,很惊讶,当时的价格是100左右,之后到7月达到140+,然后回落到120+。但在此期间,高盛的报告一直是唱多,高喊200美元,而罗杰斯7月时还说这只是短暂回调,石油牛市远未结束。(全体唱多,却在悄悄的做空?)当初从未有人想到会在短短半年时间内,跌到60.
2.国内企业的风险意识还是比较薄弱,高盛确认了一个最大损失金额300万,而深南电却没这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