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自由职业与平等观念
劳动力市场一般总是供大于需,老百姓工作难找,他们中的许多人有充足的空余时间, 也就存在大量的闲置劳动力.充足的空余时间是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还是来勤劳、刻苦为社会、为他人服务,通过服务与劳动换取报酬或小费,应该是后一种情况对他自己、对社会有利。
如果一个人充足的空余时间总是处在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状态是社会的消极现象,能够改变则应改变。能够改变这种消极状态和现象的社会管理方式应该是,让一切愿意在街头设摊做小买卖或其它什么劳动则尽可能地允许和鼓励,在无所事事的情况下实现其自食其力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况且,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每个人有自由选择生产方式的权力,即,有选择劳动方式的权力,除了被聘佣或被雇佣外,应该也可以选择自食其力的劳动方式,或者称自由职业. 一个人选择在ZF没有禁止设摊做小买卖的地方设摊做小买卖(或其它什么劳动)是合法的,都是在劳动,这样的劳动权与其它的劳动权应该是平等的.
无论什么事总有一个度,在城市偏僻地,或比较偏僻地,一切ZF没有禁止设摊的地方设摊,如果无限占用公共空地,影响他人平等设摊的权利,或影响行人行走的权利, 理应受到劝阻,而不应厉声喝斥,致少不应用敌视的态度对待.总之,在人人权利平等的社会里,都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许多事情都可以妥善处理.这就是予他人方便,就是予自己方便的道理.201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