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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2
有万个制度,不及这一个制度

有一千一万个制度,都不及有这一个制度。同样,有更多的制度,没有这一个制度,等于没有制度。这里讲的制度与法律相同相近的意思。这是个什么制度?有了这个制度,其它的制度才算是制度,没有了这个制度,其它的制度就不成了制度,甚至就等于没有制度?这是为什么?先应知道的是什么是制度?

什么是制度? 制度是共同执行的规则。制度虽然不是法律,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由单位制定的也有约束力的规定。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社会化了的游戏规则,是国家范围内人们按公平权利、应有的程序共同制定共同执行的规则。有时也存在少数人想怎么制定法律就怎么制定,另当别论。人们为了讲明道理和叙述方便,法律与制度二名词互换使用或并列使用。

同样,有更多的法律,没有某一法律,等于没有这些法律。因为,大家知道,法律与制度只有在法治与制度治公正执法、平等权利的环境里,法律与制度才有约束力。在法治与制度治之外的权治、人治下会存在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甚至存在贪赃枉法和冤假错案问题,这里的法律与制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与制度,有时被称为“工具”。

衡量一个社会是法治、制度治,还是权治、人治?就看这个社会有没有一部能够督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法律。或者说,就看这个社会有没有一部能够督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法律与制度。

就一个单位而言,这个单位或许有许多制度,如有《国有企业管理法》、《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条例》等法律与制度,却没有一部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与约束的法律与制度,如,没有《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问责权法》,或称《职代会代表问责权条例》,这样,其它的法律与制度形同虚设,等于没有。谁说不是?

多年以来,因为没有《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问责权法》,许多地方的许多国有企业被改变,职工利益受损不受监督与问责任,什么《国有企业管理法》、《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条例》等法律与制度都成了一纸空文,没有任何约束力,等于没有。

就一个县级范围内的社会来说,这个社会有没有一部能够督促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法律,即,有没有《县级人大代表问责权法》,如果有,就有了县级行政管理在各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这里,是因为有了县级人大代表依照《县级人大代表问责权法》对县级行政管理进行监督,以至县级行政管理不会出格,不会节外生枝、不会出现不应该有的问题。

前些天我写文章讲到大概意思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人大代表问责官员的制度,才能救社会主义和国有企业,只有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引导才能制定有关人大代表问责权的法律与制度,随着这部重要的法律与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从而保证在坚持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振兴中华的道路上永远前进。20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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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2 10:01:51
说了那么多,也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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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2 12:22:02
chalihe 发表于 2015-7-22 10:01
说了那么多,也不知道你要表达什么?
有万个制度,不及这一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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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讲,应该有的制度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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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25 10:54:14
同感,你在表达什么,奉承也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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