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红利”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城镇化的特征与特定时期的“土地红利”开发模式具有内在的联系。城镇化本质是人口向城镇的集中过程,从而推动城镇空间的发展,土地的扩张由人的需求所推动,即“人口—城镇化—土地”三者相互挂钩。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尤其是1990年代后),城镇化进程中的土地扩张与人的需求越来越呈现脱钩的趋势,城镇化的发展主要体现为土地的扩张,土地的扩张主要不是由人的需求所推动,而是为了维持产业竞争力、发展产业、扩大地方税源、获取城镇化启动资金,有了产业、有了财政、有了基础设施,才能有人口的集聚,因此土地的滚动开发才是城市增长机器的引擎。这种人的需求与土地扩张相对脱钩的城镇化可以称为异化的城镇化。异化的城镇化显然将积累放在了首要的位置,由土地所释放的红利主要导入了积累的领域,城镇化的主体——农民在土地红利的分配中只占有很小的份额,于是一端是城市资产价格的膨胀,另一端则是农民购买能力的相对萎缩,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城镇化供给与有效需求之间的失衡,造成了城镇化供给的结构性过剩。也因此,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同时存在超前的土地城镇化(如鬼城现象)与半城镇化这一对看似矛盾的现象(2000—2011年,城镇建成区面积增长76.4%,城镇人口只增加50.5%,其中有2.34亿人口为农民工)。
综上可知,“土地红利”的开发模式与城镇化的模式相互挂钩,要转变城镇化模式也须改变“土地红利”的开发模式。2014年中国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4—2020)》,明确提出以“物”为中心的旧型城镇化向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转变,因此当前亟需转变“土地红利”的开发方式,以适应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试图为新型城镇化阶段“土地红利”的开发提出新的方向和模式。
节选自:陈浩,张京祥,等. 新型城镇化视角下中国土地红利开发模式转型[J]. 经济地理, 201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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