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休闲区 十二区 休闲灌水
1413 3
2008-11-26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8-11-26 15:11:00
这是洗钱,严重违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8-11-26 15:16:00

如果账号从前在别的帖子里跟过帖的。

这样转账就不必开个新主题了,发多了影响不好。

直接在以前跟帖处编辑自己的帖子,然后把链接发给给你钱的人。

打完钱,就重新编辑,去除出售帖的代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8-11-26 15:23:00

那个……弱弱地问个小问题,当初论坛为啥要关闭积分转账功能?

要是还有这个功能就方便多了~~

我们系里的公共账号总是很快用光,管理起来实在麻烦,只好出此下策……

还有些同学操作很不熟练,不能及时编辑掉帖子,替他们说声抱歉……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6 15:25:33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