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房子不一样的价格,这个算不算有违公平呢?针对当下许多退房事件各位觉着应该支持哪一方呢?
支持业主理由:开发商暴利,出售时搞虚假宣传,同房不同价
支持开发商理由:商品房和商品一样合同生效法律都不支持退房和补偿,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买者应该对自己的购买行为负责,价格降了要补偿价格升了你们怎么不补偿开发商?来闹事的很多都是一次购买多套的抄房客难道应该对你们进行补偿?
想想当年楼盘开盘人山人海大排长队的盛况和今日纷纷要求退房,对比如此之大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6 22:19:24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