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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同样的房子不一样的价格,这个算不算有违公平呢?针对当下许多退房事件各位觉着应该支持哪一方呢?

支持业主理由:开发商暴利,出售时搞虚假宣传,同房不同价

支持开发商理由:商品房和商品一样合同生效法律都不支持退房和补偿,应该遵守契约精神,买者应该对自己的购买行为负责,价格降了要补偿价格升了你们怎么不补偿开发商?来闹事的很多都是一次购买多套的抄房客难道应该对你们进行补偿?

想想当年楼盘开盘人山人海大排长队的盛况和今日纷纷要求退房,对比如此之大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26 22:19:2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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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6 22:32:00
不知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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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22:44:00

当然不应该了

难道股票跌价了,也要给你补差价吗

一般来闹事的,大部分都是炒房客吧,对于他们房市=股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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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5:08:00

市场经济当然要随行就市了,要不还交换了干什么就是因为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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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0 10:21:00

当然不可以

这个头是不可以开的

至于开发商暴利和虚假宣传是需要加强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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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0 13:42:00

如果购房者是自住型的,并在一段较短的时期内,比如三个月或六个月内,同房价格具有较大的下跌波动的话,可以适当的补偿差价;

但对于投机抄作的购房者而言,购房用于投机获得波动收益的,应为其投机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应补偿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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