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惊奇”之二:
来源于实践的学说必须由实践来检验,这是一般的科学常识。连简单的牛顿定律和库仑定律都只能靠实践去检验,更何况复杂的生物交叉学科的新兴学说?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科技人员,只需认真读一读张颖清的原著,就可以看出:全息生物学绝非“哲学思辨 ”,而是以观测和试验为依据,对前人未曾注意的又一奇特生命现象及其内在本质进行的一次科学总结和抽象,初步完成了对此类自然现象“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的飞跃;并反过来用于指导科学实践。张颖清的所有著作中(包括简介性材料和摘要),举证和观测实验数据都占据了重要位置和主要篇幅,评议这门学科的最重要途径和依据,既离不开答辩,更离不开实践检验。然而,对于这样一项诞生十余年并已在广泛实践中产生广泛影响的新学科,先是几个既未认真研究过原著、又不请人答辩、也不做科学验证的“学术内阁”,加上一个毫不相干的“特邀专家”,背着学科创始人关起门来“一否了之”,否定理由及会议的所有信息永久封存,秘而不宣;再由两位院士擅自行动,背后突袭,将学科创始人强行扣上“伪科学”帽子,致其长期蒙受不白之冤,抑郁而亡,这正常吗?合理吗?公正吗?这就是一个法治国家的学术评议程序吗?是谁给了院士一手遮天的权力?冠冕堂皇的旗帜背后到底掩藏着什么猫腻?国人的知情权又被置于何地?
张颖清蒙难事件让经历过文革的人们不能不产生深深的忧虑:当国人仍然习惯于盲从“大人物 ”和所谓“科学权威”,并将解决国家科技管理问题的希望寄于“大侠”、“斗士”和由这些人煽起的法外运动,而不是寄于法治之上的时候;当“暗箱操作”堂而皇之地成为学术评议规则,而否定学术成果的理由可以是“莫须有”的时候;当诡辩和文字狱可以取代实践检验的时候;当政治资本可以填补学术空白并成就学术地位的时候;当院士成为“真理化身”并能将其学术特权扩大为“空中霸权”的时候;当高层学者的个人行为可以凌驾于法制和人权之上并能以“反伪” 之名施行黑社会暗杀手段置人于学术死地的时候,国人还能指望这样的科学生态演化出一个“创新型”社会吗?
2007-06
注:
1、根据国务院分管领导的指示,1995年11月邹承鲁召集了一次中科院生物学部常委秘密扩大会议,对全息生物学进行学术评议并炮制了一篇密送国务院领导的《评议意见》,该《评议意见》并未给出完全否定全息生物学的结论。所谓“全息生物学被评议会议完全否定”之说是张颖清逝世后,邹承鲁因被何祚庥出卖而被迫出场时,于2005年11月13日在【新语丝】网发表的《关于张颖清问题的情况说明》一文中向国人撒下的弥天大谎。本文写作期间,邹承鲁的这一谎言尚未被戳穿,故本文对该事件的叙述受到邹承鲁谎言的误导而出现错误。
2、在打击张颖清数年后,周慕瀛终于用“三段论”推演出了自己的论文《是RNA创建了生物界》,不久又用类比法等推演出另一篇《SARS病毒的RNA+是基因组吗——生命揭秘之一》。后来他将这两篇论文提交邹承鲁等以求提携,而邹承鲁却以“学识上没有把握,不敢定论”为由将其婉拒于门外。周慕瀛于2005年3 月31日在“科学无神论”网(著名“反伪斗士”——哲学副教授涂建华主办)发表《为张颖清回天乏术》,在谈到自己的上述两篇论文时,自称“王瓜店西村农田边上一家医院里的医生”的周慕瀛赫然自比数十年不为人识的科学家孟德尔,并豪迈地宣布:“笔者认为它们已经解开了生命之谜。要是真正被学术界所认识,那么笔者就会获得诺贝尔奖;笔者能在任何答辩会上将任何质疑击败——不击败,笔者愿承担一切经济开支。笔者学风一向严谨,无依据的话绝对不说,不能判定的命题一律存疑。笔者坚信,本人的发现必将折服全世界。”
参考文献:
邹承鲁. 给《中国科学报》的一封信. 《中国科学报》, 1995-4-3.
周慕瀛. 对全息生物学的质疑. 《中国科学报》, 1995-4-3.
张颖清. 全息生物学·驳邹承鲁院士·爱国主义与诺贝尔奖(给《中国科学报》的投稿,未发表). 1995-?-?.
董学清. 中国科技界悲剧——山东生物专家张颖清含冤早逝. 新华网山东频道, 2005-1-26.
董学清. 张颖清:倒在问鼎诺奖途中. 《瞭望》,2005年第3期.
周慕瀛. 为张颖清回天乏术. 科学无神论网,2005-3-31.
郭翔鹤. 生物专家遭批患病早逝 何祚庥等人被指制造冤*案. 《新闻晨报》, 2005-11-02.
郭翔鹤.“科技打假第一冤案”再调查.《新闻晨报》, 2005-11-04.
网易新闻中心. 何祚庥:张颖清就是伪科学 司马南:新闻晨报你错了. 网易,2005-11-04.
邹承鲁. 关于张颖清问题的情况说明. 人民网,2005-11-24.
刘 慧. 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三 伪科学成诺奖之星.《北京科技报》,2006-01-04.
孟 玮. 王志新:关键是遵守科学共同体的规则. 《民主与科学》(九三学社),2007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