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云南红会官员“艳照门”曝光,其尺度之大远超雷政富,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然而处理结果却大跌眼镜,当事人并没落到雷政富(已判刑)式的下场,也未被双开,更未进一步追查,而仅仅只是轻描淡写——降级了事。一些反腐专家还振振有词,说降级是治病救人的方式,要给官员改过自新的机会,应该网开一面,目的还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云云。似乎涉案官员“很无奈”一不小心犯了错一样,用过去定性的话来说,此事纯系人民内部矛盾,何必上纲上线小题大作?
近年反腐力度不断加强,一些大老虎相继落马,反腐成果有目共睹。但就是在这种严打的态势下,却依然有人顶风作案,苍蝇老鼠们我行我素,其骄奢淫逸肆无忌惮。由于权力失去监督,他们可以为所欲为,一手遮天。试问,此案中的官员仅以降级为科员处理,那么如果换成是普通科员有通奸行为,是不是就只能开除?如此说来,职务、党籍俨然已成其护身符了。按理说,知法犯法者更应严惩,曾经高高在上的"公仆"作奸犯科,却只是降为科员了事,说实话,是对科员的一种亵渎,甚至可以解读为科员就是愚民的代名词。既然不开除公职,保留其饭碗,那么该犯案者的通奸行为合乎党纪么?这种“从裙众中来,到裙众中去”行为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和群众打成一片?
在韩国,直到去年还有通奸罪一名,触犯者无论身居高位还是什么显赫背景,都是要入刑的。而在一些中东国家至今仍保留着该罪名。至于欧美等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度里,公职人员或党政人士都非常注意个人形象声誉,因为在当今信息时代个人隐私都会透明化,稍有不慎,就可能栽倒在贪腐或感情方面的丑闻上而彻底身败名裂。反观我们自身,一个崇尚传统文化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竟然沦落到这种状况,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