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祥 发表于 2015-11-18 13:23 
国有企业只要劳动成果不是由劳动者分配,而是国家在牟取剩余价值,就是国家在执行资本职能,也就是国家资本 ...
国企的产权不属于国企中的那帮工人哦,所以,他们是无权拥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国家要牟取剩余价值是完全应该与必要的,只是问题在于:国家牟取后,如何使用法,是否使用到全民上面去。
因此,对于国企,就算它深刻剥削其工人,也不代表它不是社会主义的企业,相反,就算它不剥削工人并且极力讨好工人,也不代表它就是社会主义。
为了全民而剥削企业中的工人,那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