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43楼的"虎妹"!争论来到这里了?黄焕金先生引用的文章是我所作,所以我也回复一下。
你弄清楚了私有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区别吗!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是国家所有,所以,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归国家所有。在这里,除了其中一部分上交国家税收之外,还要将其中的剩下的大部分都用作再生产的投资。那么,这样作是不是侵犯了国家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呢?不是。因为这些用作再生产的投资的资金所有权仍然是国家的,再生产所得的利润也同样属于国家所有。”
看看你上面的话,国有企业只交税但把利润作为再生产就不是剥削,那么私有企业也一样交税,假如资本家除了拿自己的工资外,也全部利润作投资再生产,是否存在剥削呢?
还有国有企业的利润没有上缴国家财政,但利润却变成了企业内部和管理部门的利益了,甚至是境外投资者的分红了,国民怎么分享?垄断国有企业通过垄断价格剥削国民取得的利润,国民根本没有分享到,而且国有企业的投资(所有者)还是国民,这是多么的荒唐!
这样荒唐的现象,还用美妙的用词来欺骗国民。
理论上的错误,最终会被现实所打破!错误的理论,必将需要我们去修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