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星星闪耀在2008-12-22 17:18:00的发言:
fujo11的折算价值论,如果只看其第一个层次,那么实际上只是一种折算方法,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因为他折算的前提就是劳动价值论。但他却认识不到这点,并且在这种折算方法的逻辑内部,用被折算后的劳动者价值否定没折算过的劳动价值,从而以为否定了劳动价值论。这完全是一个因为逻辑混论而导致的逻辑幻觉。
如果看他的其余两个层面,那么更加不是什么新的价值理论,而只是一会“折算价值”,一会“效应价值”,反正都对,最后搞个“系统论”思维出来捣糨糊了事。这个系统论nofear先生是一定非常欢迎的。
总体来看,fujo11的折算价值论与马克思的转型问题本来是一回事,但为了达到否定马克思的目的,就在逻辑和效应价值论上做手脚,就此而言,他不仅不可能超过马克思,反而是在歪曲马克思。当然这里能够把他与马克思相提并论,他一定是非常高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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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没有理解的东西,不要贸然评论,否则别人容易把你看为肤浅。
我一再说:
“我的核心论点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本来应该研究的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理论。即研究在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指存在资本所有权,劳动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及政府调控的市场经济)中,决定商品之间交换比例的因素是什么。但他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实际研究的却是,在“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即只存在劳动所有权条件下的商品经济中的价值决定。而从此篇之后,马克思将在“简单商品经济”中才能够成立的价值理论,不加论证地直接套用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去,得出了一系列的错误的结论。确切地说,马克思不理解,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商品经济,其价值决定因素是不同的。用经济学语言讲,马克思《资本论》的逻辑前提,应该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但他在第一篇进行抽象时,无意识地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他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存在前提——资本所有权(及土地所有权)及其在商品价值中的经济体现形式,抽象掉了,进而用这种错误抽象的结果为基础,建立了他的整个经济理论体系,并在这一经济理论体系中,犯了一系列错误。”
不知你们为什么就是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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