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engleigz在2008-12-15 13:49:00的发言: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商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商品才有价值,自给自足的产品、交租纳税的产品都没有价值。因此,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一部分。不是商品的产品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价值。这样的理解不知对不对?
这就是马克思经济学的为难之处,一种物品生产到社会必要状态的满足程度这个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是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还是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但是,可以肯定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社会里只有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说法,因为不用交换就能够获得产品,需要尽管自己拿来消费便是,所以,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与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回事,但是,马克思没有想到共产主义社会里生产者在领取或者分配产品时也是需要时间的,这个时间耗费也应该分摊到广义的社会商品(在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表称之为落实分配到领取者的产品,而不是通过交易、买卖)生产时间里来的。当然,如果细分的话它可以分为:生产时间与交易(在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表现为领取或者分配产品时所耗费的)时间,马克思的粗心大意让科斯检到便宜,发明了交易费用这个概念。
在在资本论同一章,马克思说:“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人类劳动在这里也是这样。它是每个没有任何专长的普通人的机体平均具有的简单劳动力的耗费。......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以后把各种劳动力直接当作简单劳动力,这样就省去了简化的麻烦。”(《资本论》第58页)
我想,简单劳动应该不是社会必要劳动吧。社会必要劳动可不可以化成简单劳动呢?一个具体的人的劳动应如何化成简单劳动呢?
请高人指点!
我认为从社会角度简单劳动只是相对于生产一物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而言,没有绝对的简单与复杂劳动之分,只有相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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