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正 发表于 2015-11-25 16:02 
是的。
“老马的定义的商品的价值其实就是人类的劳动在商品上的凝结。从这个定义的角度,就彻底否定了“ ...
谢谢!您对我这个路人甲很随意的一句话,给了如此隆重的回复!甚是感动和感谢。
今天没什么事,为表谢意,特认真写下我如下的愚见,请指正。
请注意,在老马的理论体系中,“商品的价值”是老马的一个
定义!而
不是一个发现的
定律或证明过的定理!《资本论》整套理论体系都是建立在这个定义基础上的。
但在老马之前,用什么来定义商品的价值,是众说纷纭的。
简单说,对老马而言,“人的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机器不是人,当然就不可能创造出老马所说的这个“价值”。在老马的理论体系中,这不是问题。质疑这一点提出机器创造价值的人,或否定价值一元论者,是连资本论的第一卷/第一篇/第一章/第一节都没有看懂的人,是连老马对商品价值的定义都没搞清楚的人。
但,相反,那些将《资本论》当《古兰经》或《圣经》来读的人,就是把老马的这个定义
当作定律来理解的人,从而,把建立在这个“定律”上的《资本论》推出的一切结论
当做真理来信仰的人。
商品中凝结了人类的劳动,这没有错。但仅把商品中的“凝结的人类的劳动”
单独提出来定义为“商品的价值”是否存在问题呢?商品中除了“凝结有”人类的劳动之外,就没有其它的”凝结”吗?比如大自然的力量在商品中的凝结。把这部分“凝结”排除在“价值”之外或将之归为使用价值,是否合乎常理和逻辑呢?如:同样劳动量开采的不同品质的煤,在老马的眼里“价值量”是相同的,但对煤炭的消费者而言,这是没有说服力的。
又如:不同产地的同种农作物,气候的异同,农产品的品质不同,如果消耗劳动量两地是一致的,则按老马的理论说这两地的这种农产品的 “价值”是一样的,无疑,这在消费者的眼里是荒谬的。
再如:同种商品质量有好有坏,如果生产它们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一致的,如果根据老马的理论向老百姓宣扬这些商品的“价值”也是一致的,这让老百姓如何信服?
再如:根据老马的理论,商品一经生产,凝聚在其中的劳动量就不会改变,因此其”价值”是不变的,这样你就很难向老百姓通俗的解释,为何486电脑的“价值”很高,现在却一钱不值(可以用价值规律解释)。
还有,老马说“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说明老马仅把“生产使用价值”的“劳动”认定为“商品的价值”里的“劳动”。也就是说,与生产使用价值的无关的其它人类劳动都是没有“价值”的劳动。这让众多服务行业的从业者们情何以堪?这也让“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失去了理论的必要支撑。
从语言文字表面的意义看,“价值value”和“使用价值use-value”、“交换价值exchange-values”是
“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但显然,在老马的定义里,“价值”和“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等是
并列的概念,没有
“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因此,我们常常可看到很多群众和“批马”者,常常将老马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混淆,基本均源于此。如很多批马的人都是将“机器在人的劳动作用下生产了商品的使用价值”理解为“机器创造了商品价值”。
既然老马的商品的价值指的就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的一般劳动,那为何不可以把“商品的价值”改称为“商品的劳动价值”或别的什么称呼呢?因为基于以上几个例子的情况,“商品的劳动价值”要远比老马定义的“商品的价值”更加合理而名副其实吧。
1. 与“商品的劳动价值”相对应,是否还可以定义出一个“商品的自然价值“为”凝结在商品中的自然力的作用”呢?这样是否就可以将“商品的价值”定义为“劳动价值和自然价值的总和”呢?
2.如果我们不考虑所谓的“商品的自然价值”的存在,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将“商品的价值”重新定义为“商品的价值是指商品的劳动价值和使用价值矛盾对立的统一体。”呢?
3.或者我们可以回归到古典的价值定义,将老马的“商品价值”改名为“商品中人的劳动”,而将商品交换中,商品的本质属性“使用价值”定义为“商品的价值”。因为,在市场环境中,使用价值才是交换或交易的核心。老马也说过:“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在这里,恰好可以“照顾”老百姓和普通大众的理解的“财富就是价值,价值就是财富”。在他们眼里,商品里有多少“劳动”和我何干?他们只关心使用价值。对他们来说,商品有用才具有价值(新定义)。也正如老马也说过的“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这句话可理解为:在价值实现(交换)语境上,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等价的。即在市场交换的前提下,归根到底,决定(主导作用)商品价格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中的劳动(老马的商品价值)。“商品中人的劳动”可理解为使一个物具有“有用性和效用”众多因素中的一个。这样才有可能发展出所谓的“价值多元论”来。
如果根据以上3个不同的关于“商品价值”的全新的、不同于老马的定义,我们也许完全可以发展出与《资本论》完全不同的3种理论体系。
您会如何批判这三种全新的关于商品价值的定义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