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的性质不在于思想、觉悟、观念的转变,而在于生产关系、其生产方式的性质。
关于私人思想观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关系,马克思曾批判性地指出:“共产主义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当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相反,他们清楚地知道,无论利己主义还是自我牺牲,都是一定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为了‘普遍的’、肯牺牲自己的人而扬弃‘私人’——这是纯粹荒诞的想法”
原始个人所有制,所以不具有私有制性质,是因为他同公社的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处于同一关系中。重建个人所有制,除了个人完整拥有其财产的所有制关系之外,还在于其通过无产阶级政治组织把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集体生产中的共同占有关系提升为社会的原则。因之。他不具有私有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