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你的无私奉献呢?结果并不是你作为版主的权力所给的那么许多的好评分。惭愧的。
具体到现在的社会来说,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是个什么样子?
目前我只是比理论上论证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结论的实际含义。还并没有从自己的、现实的意义上给他下个定义。
从所有制概念上讲,所有制即生产资料关系。所以,把个人所有制看作是生活资料的关系,是错了。
当然,财产包括生产生活资料这些劳动本身的产物,也包括自然的生产条件。这是全面的所有制的物质内容。但是有了生产资料这一方面的关系,其它就可以确定下来。所以,就所有制说来,在马克思看来,是对客观生产条件的关系,而不是消费资料的关系。
这样看来,重建的个人所有制,就是在资本主义时代成就的共同占有的社会生产条件上的个人生产资料关系。
由于把社会生产方式的共同占有关系,提升为社会的原则,而不再是原有的社会生产的局部的、片面的、对立的关系,也就成为生产方式上看来的公有制关系了,这并不是对个人所有制关系的否定。在这里,所有制表现为符合事物发展存在的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的辩证性规律了。
当然,社会主义所有制,首先是个人所有制,这是人的所有制关系。从生产一般规律上看,总是指在社会中的个人的生产。其次,从现实生活关系上看,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而公有制是一种客观的关系,即是由现代集体生产即社会生产的共同占有关系民决定的。
要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生产资料必须共同占用。
这二者的辩证性关系,我在上面有一贴,有另一拙稿对此的有些意义的说明。
其它的有时间再说
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