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继黑龙江、山东、 广西、重庆、陕西、青岛6省市率先启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下后简称“商改")后,目前包括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在内的12个地区第二批商改试点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新版行业示范条款商业车险费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商改后广大车险消费者将切切实实体会到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高保低赔”的情形将逐步成为历史。本次商改对险种体系进行了最大的优化设计和整合,2014版的主险(基本险)明确为四个:车损险、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与09版条款相比,即全车盗抢险由原来的附加险升格为主险。而附加险则由原来的38个调整为11个:玻破险、自燃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车损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这种“4+11”体系彻底扭转了之前的冗长、繁琐的条款构架,尤其是对一些特约险进行了适当简化,并且对保险术语和基本概念作了明确界定和阐释,均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费率公平为根本出发点。
此次商改有诸多亮点,如费率调整系数设置、NCD(无赔款优待)折扣与出险次数的对应、车损保险金额的确定、代位求偿等等,无不让人耳目一新。但笔者以为,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对免责条款的大幅精减。商改的新版条款共减少15项免责事项,其中通用条款减少7项、车损、三者各减少一项、车上责任和盗抢各减少三项。可谓是“强力瘦身”。这些免责条款的删除对于车险消费者而言是最大的福音,换句话说,相当于扩大了保障范围和自主选择权,同时对保险公司而言也是一种促进,自觉接受市场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改变长期以来重保轻赔、忽视被保险人利益的痼疾。有专家解读此举可以倒逼保险公司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相对于旧条款中免赔和弱化保险责任而言,新版条款对消费者的保护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