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定一个项目是否采用PPP之前应该经过充分的论证,PPP项目识别和筛选应该有其一定的程序和标准。
接触过PPP的人都知道,在财政部、发改委等国家相关部委的推动下,这两年PPP(官名为“ZF与社会资本合作”,国外一般称“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在我国的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用句俗话说“PPP热了”。
有人把2014年定为PPP元年,有人说PPP的盛夏已经到来。以往少人问津的PPP,如今俨然成为一场“PPP盛宴”。“PPP”也有了诸如“3P”、“P3”等昵称,足见PPP不仅已登大雅之堂,而且深入坊间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