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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的朋友分析的有道理,但是其实AB不可能同时采用对自己有利的处理方式。B采用全部当固定资产购入来抵扣进项税额是合理的,但是此时A账上如何处理?A必然也会作为作为同一个物件出售,那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纳增值税。因为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增值税转型中的重大改革,所以在实务中国税都会重点关注抵扣该类资产进项税的行为,所以必会在判定B的固定资产可否抵扣的时候联查A的账,这也就使A不可能用其他方法处理这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