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GDP为6745亿元,按照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了6.1%。这个6.1%的计算过程谁清楚?谢谢。(中国2008年一季度GDP为614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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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衷心感谢你对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支持!希望你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本网站的发展,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现就你的来函答复如下:
可比价格即为扣除了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是可比的增长速度。其中运用到的缩减指数我局没有公布。
如果你有进一步的问题,欢迎随时同我们联系。
看来我们没有办法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