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摘录一段来自《新华网》的新闻:
总理精彩回答解读:建立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资本市场
2月28日下午3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访谈室,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同海内外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提问:
[网友“风的想象”]您对中国股市有信心吗?我建议请您推动立法加强监管,尤其是在上市准入和信息披露方面,同时要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用现金分红,以引导股民长期持有股票,从投机变成投资,避免股市的大起大落,让我们的钱包早日鼓起来。
总理回答:
[温家宝]股市问题我毫不隐讳,我非常关心。因为我们之所以发展股市:第一,发展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支持经济建设。第二,它可以吸收社会资金,参加经济建设,也可以使股民通过投资而增加收入。但是,股市毕竟是有风险的,有挣也有赔。当然我知道,每个股民都希望自己挣钱,而不希望赔钱。
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建立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坚决打击操纵股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我还要告诉大家,决定股市好坏的是经济的基本面,是企业的效益。所以至于哪一支股票好,这要由股民自己来判断。但是我对于中国的经济有信心,对中国的企业发展有信心,因而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也有信心。
我对温总理的回答是这样解读的:温总理的回答说明政府知道老百姓迫切希望尽快规范公开资本市场,他的回答表达了政府对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公开资本市场的愿望、决心、和信心。对此,老百姓当然是非常拥护的!《新华网》说这个答复“精彩”,还不如说这个答复“深得人心”,但是老百姓更希望知道的是,政府将如何来做到它!
显然,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是我国的《证监会》最头痛的问题。
用现存的经济学理论是无法解释和解决这个问题的,因为公开资本市场问题不是一个线性的问题,而是一个非线性的混沌系统问题。
我的这篇文章,就想用自己的非线性哲学思维,来分析一下“公开资本市场”存在问题的根本内在原因。
目前上市公司所处的资本市场都是公开市场,公司一上市,老百姓和监管部门都会要求上市公司严格的按《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公开信息,规范操作。但是中国目前的社会环境却很不规范,所以大环境的不规范,与公众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就产生了矛盾,在这种不规范环境下生存的企业,实际上很难真正做到规范操作;“商场就是战场”,上市公司必须公开披露信息,但是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却可以不公开披露信息,这就等于上市公司在“战争中”处在明处,而“敌人”却处在暗处,这是非常不公平的!所以现在大多数上市公司的“透明和规范运作”,实际上只是在下面的层次做到,规范的操作与不规范的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被用类似量子力学的“重整化”方式,重整到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去了,于是上市公司的高层必须进行很多桌面下的不规范操作,以降低成本,确保公司能生存和发展。假定一个上市公司不做假、不逃税、不搞关联交易、不“搞定”相关监管执法部门,这个公司的运作成本就会很高;假定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操作不规范,或者同行业的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地方政府的税务优惠政策(譬如代征税、减免或奖励政策)”、或者承包经营、关联交易、可以不公开披露公司运作信息……,那么那个规范的上市公司由于运作成本高,就会在同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但是上市公司在高层进行不规则操作的风险很大,有些甚至让高层人员付出政治生命的代价(请排除为己谋利的坏人)!这个矛盾的本质很清楚——上市公司必须与其他同行业的公司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竞争,但是他们却必须遵循远比一般公司严厉的游戏规则!
我们来进一步分析产生这个矛盾的根源:目前的公开资本市场,是个投资者不分层次的市场,一个卖茶叶蛋的老太太只要买了股票,也就成了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买同一个股票的白领、金领、老板、该上市公司的股东董事、董事长,是没有区别的,他们在法律上具有同样的地位和发言权(表决权由拥有股份的多少决定),这样的一群股东在一起开股东会,根据“木桶原理”,只能把统一意见的标准降到法律的水准(法律是社会道德的刚性底线,具体分析可见我在这里的另一个帖子《诚信和诚信体系的经济学分析》),否则对同一件事不可能有统一的看法。证监会代表的是公众利益,它听取的还不只是一个上市公司股东的意见,而是所有上市公司股东的意见,散户一定是数量最多的股东,所以证监会也只能以木桶中“最短的板子”的意见为准则,也就是将法律底线作为股东们的最终意见,于是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就无法区别不同公司的不同层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股权结构……只能全部一视同仁,依据相关法律,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规范操作、透明操作……这就是上市公司必须规范操作的本质原因!
显然这个根本的矛盾得不到解决的话,公开资本市场混乱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因为《证监会》完全了解社会现实,也知道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没有严格做到《证监会》的规定。但是《证监会》真的按严厉的游戏规则去监管和处罚,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会死亡,公开资本市场就会完蛋!
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我的方案是建立“高端资本市场”,也就是把“木桶的短板子拔长”,譬如,只让“老板们”作为股东进入,这样的一群股东开会,意见就不会统一在法律上,只要合法又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操作意见,都能在这样的股东会通过,也一定能合法的运行。就譬如上面提到过的利用地方政府的优惠税收政策(指在不影响国税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出台的地方税收政策),或者搞承包经营和关联交易,都不违背《公司法》和其他法规……这种做法还是可以用“木桶原理”来解释:即使我们拔长了组成木桶的板子,但是组成木桶的板子还会有长短(组成公司的股东各有优势),当组成公司的板子不变时,我们只要让木桶向板子长的一面倾斜,木桶的盛水能力也会提高!
当代市场竞争的本质,是对资源的竞争,我们再从公司的股权和资源的角度,来做进一步的分析:股东带给公司的不仅是“资本金”,还有各种资源,“关联交易”实际上是一种利用股东优势的办法,因为“关联方”就是公司的股东(或有关系的企业),同样的业务给关联企业做,不仅能做到“肥水不外流”,还因为该企业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捆绑,公司对它的制约也多,降低了风险。另外,能够上市的公司都有很强的盈利能力,税收往往是上市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用关联交易的办法,可以提前将原本就要分配给该股东的利润分出去,把因暴利而产生的税收矛盾分散到股东层面,由股东到各自的公司去处理(与上市公司的运作相反,上市公司是将矛盾“重整”到自己公司的上层),从而达到合法降低公司利润、合理避税的目的。而“承包经营”除了能充分发挥上述“长板子”的优势,还有一个极大的作用:现代企业做任何项目,都需要集成很多资源才能做到,其中总有很多资源,是无法用股东的形式进来,也无法按股权比例分配利益的,这些资源的获利(或者看成“集成这些资源的成本”),也无法用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允许的成本去冲销。但是采用承包经营的办法,就可以合法的解决这个问题——只要股东会确定一个合理的承包底线,就可以让上述这些资源的集成方用承包经营的办法,合法的拿到一块不按股权比例分配的利润,在纳税(个人调节税)后,去解决由他集成的资源的成本,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将很多上市公司难以处理的矛盾分解到股东层面去解决了。显然,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限制了股东除了资本金以外的资源进入和发挥作用,也不允许集成某些必要资源的股东,在他所集成的资源对公司的运作产生效益后,分得一块超过股权比例的利润,去解决集成这些资源的成本。这就切断了股东除了资本金资源以外的其他资源进入公司,降低了公司的效率,增加了公司的成本!(形象的讲,木桶的长板子都被人为的“切到与短板子一样长”了,)也就是说,股份的概念被简化为资金了,事实上目前资金这个资源是个“市场化的资源”(就是有市场价格参照的资源,或者是用“市场价”可以得到的资源,譬如,银行贷款的资金成本是6-8%;信托资金成本12-18%,社会资金成本20-30%,典当行资金成本30-40%,风险投资资金有股份的要求……),而目前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往往是“散户”,他们除了资金,没有其他对公司经营有作用的资源;而公司的“大股东”、“二股东”……,他们才是集约了公司迫切需要的其他“资源”的股东,但是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却使他们无法透明的摊销集成这些资源的成本。
从哲学角度看,股权结构是公司存在的形式,集成资源、使公司正常运作并产生利润,才是公司存在的目的和内容。形式应该服从内容,但是上市公司的游戏规则却让“存在形式”制约了内容。
用个形象的例子来说明:公开资本市场就像一块大田,上市公司就像生长在这块大田的各种作物。不仅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有不同的内在生长规律,即使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还会处在不同的生命周期,有的还处在发芽期、有的在幼苗期、有的刚刚完成发育,有的已经是参天大树……但是他们面对的游戏规则是一样的严厉!更何况这块大田本身还是存在在“自然界”的,他们与不上市的公司要在同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生存和发展,面临同样残酷的市场竞争,但是所有的上市公司却要遵守非常严厉的游戏规则,付出极高的成本——从这个角度看,玩同样的游戏,却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对上市公司公平吗?你又如何让上市公司做到公开和透明呢?!
创业板和境外的“上柜”、二板,也都是降低上市公司门槛的做法,但是它们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提出的这个方案,在公司需要融资和扩大规模、发展新股东入股时,完全用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的算法,当“市盈率”达到20-30时,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这个公司与在公开资本市场上市有两样么?但这时这个公司不是上市公司,因此不需要遵守上市公司严厉的游戏规则,可以在公司法和其他法规的框架下,用远比上市公司灵活的运作模式经营,效率远比上市公司高!在公司的规模大了、业务成熟了、利润下降后(市场经济环境里,利润的平均化是个客观规律),再将公司推到公开资本市场去,因为那时公司已经是参天大树了,完全具备遵守严厉游戏规则的能力了。
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建立了一个“温室”,来满足公司处在不同生命周期对环境的不同要求,在公司成熟后,再移植到大田去。这种做法不仅能使准备上市的公司发展更健康和迅速,更确保了在大田里的公司都是参天大树,那时证监会就可以毫不留情的用法律制裁任何违规的上市公司,公开资本市场的良莠不齐、混乱不堪的问题,就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从哲学角度看,凡是按严密的形式逻辑建筑的系统,都是离散结构系统,法律就是典型的离散结构系统,是“线性”系统;这种系统最大的优势,就是“能够精确的复制和推广,从理论上讲,能够忽略系统的使用者(执法者)个人素质和水平的发散,使得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执法者、在不同的时间,都能按统一的标准和流程来执法,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公开、公平,对维持社会的稳定,起刚性的保证作用”。
但真实世界是连续结构,离散结构对真实世界只能是“逼近和近似”,只能是“一刀切”,在“公平”的同时,一定降低了效率!假定要提高效率,就一定不能做到“公平”。
根据非线性哲学思维,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就是要在法律的底线上,根据真实世界的现实情况,提出更贴近真实世界的非线性方案,从而改善和解决“离散结构与连续结构之间的矛盾”,提高效率。
我提出的这个“温室”方案,就是客观的正视了公司都有生命周期的事实,用“温室”来解决“公司成长过程中的非线性过渡期”,从而既解决了公司发育成长期对环境的不同需求,又保证了在“大田”里生长的公司都具有遵守严格游戏规则的能力。
其实这里所说“为了拔高板子”而引进公司的“老板们”,可以延伸到各类投资人、投资公司、基金、信托公司、甚至各类金融产品,所以实际上就是按这个理念来建设一个“高端资本市场”(也就是高层次的资本市场)。
根据我自己《流体经济学》的理论,我给这类公司取了个名字,叫做《资源集成型》公司,因为这类公司除了上述资本运作的特点,更是从“现代市场竞争本质上是资源竞争”的角度出发,有很多不同于现存企业的特点,用于解决现在盛行的“线性公司管理模式”与非线性真实世界的矛盾,以达到降低公司的外部和内部交易成本,最大限度最大效率的做到“资源集成”的目的。如果把公司比喻成一个力学系统,资源集成公司的理念,就是使公司得到的合力,最大限度的成为系统内外各种“力”的“代数和”,而不是“矢量和”。其本质,就是党中央和政府一直在提倡的“和谐”!
有关《资源集成公司》的具体想法,有机会我再向大家介绍!
如果大家对我的非线性思维感兴趣,过两天我再写一篇《利用美国次贷方案,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帖子,介绍我是如何用“分形”的理论和《流体经济学》原理,来分析和提出解决非线性“三农问题”的方案。
以上意见供大家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谢谢!
商与儒(余季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4-19 15:07:18编辑过]
商先生提出的资源集成型公司模式,按我的理解,应该是运用了不倒翁的不倒原理,将公司权重均匀的分散于各个资源之间,然后压低重心,使各个资源之间既有相互的必然联系,又有各自完全独立操作的能力。
这种公司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延长公司发展周期,保障公司能在最佳时机上市。从长远来说,对于优化股市环境也是利多于弊的,是老百姓的福音,米多饭香是硬道理。
但我有一点担心,如某个资源链出现意外断点的话,商先生打算如何修复它,维持整体平衡?因为我们都很清楚,要找到合适的合伙人,不是那么容易的。至少时间上也会有来不及的感觉?总不能预备一班准合伙人吧?问题很幼稚,海涵。
期待商先生的系列文章。
商先生提出的资源集成型公司模式,按我的理解,应该是运用了不倒翁的不倒原理,将公司权重均匀的分散于各个资源之间,然后压低重心,使各个资源之间既有相互的必然联系,又有各自完全独立操作的能力。
这种公司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合理合法的延长公司发展周期,保障公司能在最佳时机上市。从长远来说,对于优化股市环境也是利多于弊的,是老百姓的福音,米多饭香是硬道理。
但我有一点担心,如某个资源链出现意外断点的话,商先生打算如何修复它,维持整体平衡?因为我们都很清楚,要找到合适的合伙人,不是那么容易的。至少时间上也会有来不及的感觉?总不能预备一班准合伙人吧?问题很幼稚,海涵。
期待商先生的系列文章。
谢谢两位的回帖!
饭_八十桶先生:你好!
你对资源集成型公司的理解有一定的道理,但我觉得似乎还只是相对静态和机械的理解。
我提出资源集成型公司的理念,源于三个基本原因:
一、当代市场经济环境中竞争的本质,就是对资源的竞争(物质、能源、技术、管理、资金、人才、市场……)
二、资源客观上的离散化:
a) 社会分工的日益精细,造成资源的离散化(计算机行业是个典型的例子,芯片的制造、硬件的配套、系统软件/数据库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用于网络的软件/适应于各种行业的软件……的开发、软硬件的销售、……同为计算机行业,却已经隔行如隔山,在实际应用时,必须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公司”来集成这些资源)
b) 基于严密形式逻辑的各类政策法规都是离散系统,这些离散系统在资源配置上的管理职能,将资源离散化了。(譬如广告业企业,除了受到一般企业共同面临的工商税务等的管理,还受到工商广告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媒体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的制约和监管,这类企业所需要的资源,被这些管理部门人为的离散化了)
三、但是现代社会中,要搞任何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项目,一定要集成很多资源,其中很多资源都不是公司股东拥有的,集成资源的交易成本越来越不可忽略。因此以“资源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譬如:婚庆公司),市场需求在逐渐扩大、发展空间很大,相对传统行业,盈利的效率(投入产出)很高、风险很小。
事实上除了计算机系统集成公司和婚庆公司,还有很多公司的运作模式,也都具有资源集成的特征,譬如,品牌经营或加盟店的形式、产业集群经济的模式、甚至“传销”……都是资源集成公司的简单模式。品牌经营加盟店和传销(直销)模式,集成的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资源——经营模式和市场,品牌经营和加盟店的做法,可以用分形理论来分析和解释,这种模式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分形的“自相似性”和“标度不变性”;传销除了有分形的特征,还有“孤立波”的特征——依靠对参与者精神的引领,使波的能量内敛,从而以孤立波的形式传播,显现了宏观世界的波粒二象性……产业集群经济模式除了集成了该产业生产所需的很多资源,也是最具“自组织”特征的经济现象,如同被加热液体出现的贝纳德效应提升了热传递的效率,产业集群经济模式也极大的提升了企业群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这群企业在某市场产品的竞争中取得优势(譬如温州和福建的制鞋业、打火机业)。……由于这些模式的创建者、推广者、使用者……都没有真正理解“资源集成”的内涵、没有意识到现代经济的发展,“资源集成型公司”即将成为最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而只是依据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的经验和教训,朴素的、部分的、低层次的用到了一些资源集成的原理,但是已经取得了相当有效的结果……
另外,就公司内部资源的集成而言,也已经出现了很多管理模式和管理系统,像很多公司都在用的MRP(Material Requirement Planning)物料需求计划:是以物料计划人员或存货管理人员为核心的物料需求计划体系,它的涵盖范围为物料管理这一块。MRPⅡ,制造资源计划(Manufacturing Resources Planning简称MRPⅡ:将公司高层管理与中层管理结合在一起,以制造资源计划为活动核心,促使企业管理循环的动作,达到最有效的企业经营。其涵盖范围包含了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体系,包括经营目标、销售策划、财务策划、生产策划、物料需求计划、采购管理、现场管理、运输管理、绩效评价等等各个方面。而ERP(企业资源计划)是一种企业管理的思想,强调对企业的内部甚至外部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 智能化的ERP,更加适合在中国这样一个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进行应用;将构件化/平台化软件工程方法的实现程度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更加注重根据企业实际配置个性化的管理体系,而不仅仅是提供默认的管理体系;更加注重灵活的系统配置,而不是软件的二次开发;更加注重决策分析、智能预警、动态控制,而不仅仅是事务处理。
但是,MRP/ERP 系软件的基本特征功能也就是它的局限所在——它首先是一个基于“量”的控制与规划的软件,而今天的企业需要完整的基于“信息”处理的体系,量的控制,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功能,这个功能固然重要,但是并不能代表整个体系。有个比喻很说明问题:血液循环系统是人的命脉,但我们是否会把人称为一个循环系统呢?人这个系统更重要的任务是面对客观世界,在客观世界允许的条件下,实现自己的欲望……
我在这里说的资源集成型公司,要面对的不是标准的操作流程、规范的管理、成熟的运作模式;要集成的也不仅是信息、管理、或生产最需要的个别资源(譬如市场、人才、原料、技术……),更不是独立和分割的集成这些资源。我说的资源集成型公司,是应对当前不规范的社会大环境的公司运作模式,它面对的不是离散结构,而是真实世界的连续结构;它是一种全新的运作思路,基于全新的经济学理论和理念。这个帖子的正文讲的资源集成公司的股东结构问题,是最基本的问题。
从哲学角度讲,就是看到了企业要集成的这些资源之间的关系,不是线性叠加的关系,而是一种非线性的耦合关系,所以不能用线性的思维去分析,而要用“混沌、分形、孤立子、自组织、耗散结构……”等非线性思维和理论去分析。
限于篇幅,更限于大家对非线性思维的了解和理解,我不在这里详细展开。另外,我自己在运作的《金融信息告示系统》项目(具体介绍可以在网上查),就是在按这个理念实践,我要在实践中不断修正、丰富、完善自己的理论以后,再结合实践,专门写篇帖子介绍,估计会更有说服力。
先生提出的问题不仅不幼稚,事实上恰恰是“资源集成型公司”最关键的问题!
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信用经济“阶段;根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资源集成型公司要解决的就是在信用经济阶段、资源已经离散化的大环境下,如何最大限度的集成最多的资源,同时最大限度的降低集成资源的交易成本(包括最大限度的降低内部交易成本)。
诚信体系是有序发展信用经济的基本保障,而法律,是诚信体系的刚性保证,但是它只能保障诚信体系的底线,也就是维持最低水平的诚信体系。在这个水平线上运作的公司(譬如上面说到的上市公司),交易成本是非常高的!
资源集成型公司就是为了降低这个交易成本,在一个“高于法律底线”层面运作的公司。但是任何事情有利有弊,在高于法律的层面运作,就需要一个健全的诚信体系做保障。在中国社会诚信体系非常不健全的环境下,一旦股东间发生的矛盾无法由诚信体系来“仲裁”时,就只能诉诸法律,这会使得发生矛盾前原本统一和合理的所有运作,都变得“不统一和不合理”,就好像一个“公民”,原来所有的言行只要符合“公民”的约束就可以;突然把约束条件降低为“法律”(实际上就是“公民”变成“罪犯”),于是很多原本合法合理的言行,都不合法不合理了。
从哲学角度看,资源集成型公司就是试图用“连续结构”来应对真实世界的连续结构问题,一旦用法律这个离散结构来作为解决公司矛盾的尺度和准则,那么连续结构的优势立即转换为劣势,还不如原本就采用离散结构的公司。……从这个角度讲,也许上市公司都必须按法律规定运作,是监管部门在面对各类上市公司的矛盾难以处理,最后只能诉诸法律解决后,总结出来的一个教训!
所以资源集成型公司只能在“更高层次的人群里”运作,也就是我说的,人群的素质越高,实现人的欲望的空间越大。大家都是绅士,就都能享受绅士的自由;绅士中有人素质不高,哪怕这些人占的比例很小,大家也只能享受公民的自由;公民中夹有极少数罪犯,大家就只能失去很多自由(防范犯罪),或者增加成本。譬如,都是绅士的社会可以不锁门(没有人会来打扰);都是公民的社会不需要用防盗门(没有人来偷盗);罪犯多的社会即使加装了防盗监视报警系统,也难以阻止犯罪的发生……
我参加了“国际儒商学会”的研究和活动,就是企图在“儒商”这个群体中建立一个较高的“诚信门槛”,我相信在这个平台上运作“资源集成型公司”,一定可以极大的提高效率,获得高的经营利润。事实上这就是让“诚信”通过资源集成型公司运作的形式,体现价值!当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讲诚信能够在经济上带来好处,个别人不讲诚信会降低社会的效率增加社会的成本后,高于法律层次的社会诚信体系就能在不同的社会层次中逐步建立。
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谢谢!
商与儒(余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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