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进行三审的慈善草案中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
从汶川地震以来中国像是年年出大事,募捐年年有,甚至在企事业单位中为了省去繁杂的形式,不管员工生活情况,直接扣除相等的员工工资,将其称为募捐。曾几何时代表着爱心与支持的募捐活动被变相成了扣除员工血汗钱了!这严重改变了募捐的性质,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对政府的行为反感,久而久之产生逆反心理,不利于政策的推行。而如今的提案注意到了这一点,是有利于拨乱反正的。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