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
担任一个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就像是在短时间内上手一个公司的全部管理,收入、支出、合同、员工、法律纠纷、子公司们等等,一两个月之内就要全部掌握。对于刚刚开始上班的我来说,有时候公司的总经理说的各种问题我都没听明白,他却急着等我拿主意,只好记下来去问领导。问领导之前还得自己准备一下,免得领导询问具体的内容我答不上来。
现在我们面临一个选择,破产企业的子公司的股权几乎是目前值钱的唯一资产了,也是破产清算的启动资金,但是有的债权人不同意协议转让,要求让法院拍卖。在破产法里面,看到管理人有职责处置债务人资产,可是有些重大事项需要报告债权人委员会,可是报告以后债权人委员会同意不同意会怎么样也没有明确规定,于是管理人的决定和有异议的债权人的想法出现矛盾的时候,就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