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自己经营快餐的网吧.不过这样的网吧确实不多.我以前经常去的一家有自己经营,装机量是200台左右.但似乎他没有卫生合格证之类的东西,如果工商愿意,估计可以抓住他们好好罚一笔.而且,即使是自己经营,也是经常喊来喊去,非常烦人.而且是网吧的网管来喊,做饭的大妈只管上菜.饭钱是预付给网管.厨房在网吧很靠后的一个角落,估计只有5个平方左右,但已经基本能供应各种炒菜炒饭和面条抄手了.网吧内部不会有油烟的问题,即使有,也被香烟盖过了.
所以经营或不经营应该是老板们权衡取舍之后的结果.
但如果是最高档的网吧,例如成都的殷商时代,不要说吃的东西,连床都有啊.
至于中介的问题,似乎没有必要.因为大部分网管也担负着小二的职务.如果大家是做生意的邻居,互相行个方便似乎很难谈到钱.例如我们学校旁边相临的小吃铺可以互相叫东西,当然是需要自己分开付款的,小店老板并没有设计出一个统一的支付系统.按照张五常的理论,这是节约交易费用而故意模糊的产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