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业务
集团之财产保险业务由集团拥有50.05%权益之中国注册公司太平保险营运(过往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前,太平保险为中保国际的联营公司,并以权益会计法综合入账)。其主要从事承保中国大陆之车险、水险及非水险业务。
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五日,公司向太平保险注入额外资本人民币2.6546亿元。于是次注资后,中保国际于太平保险所持的股权由40.025%增加至50.05%,令公司成为太平保险的控股股东。太平保险于收购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财务业绩,已按分项总计方法综合于集团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内。
股东应占亏损
本年度内,财产保险业务使股东遭受净亏损2.8050 亿港元(二零零七年:5,831 万港元)。亏损增加的主因是年度内保费大幅增加,令本年度计入之展业成本提高及目前仍缺乏经营规模、天灾赔付增加,以及主要由于中国买卖的股票投资蒙受亏损大幅减少投资回报。
毛承保保费
太平保险之毛承保保费由去年之35.0044 亿港元上升36.5%至47.7854 亿港元。
净赔款总额
太平保险之净赔款总额由去年之13.8179亿港元上升64.8%至22.7666亿港元。于本年度内,来自一、二月份中国大陆华南省份雪灾及五月十二日中国大陆四川省地震之自留赔付净额分别为6,860万港元及2,634万港元,令赔付及综合成本率增加约2.6点。如不包含雪灾及地震索赔,太平保险之赔付率则较去年轻微增加约1.1%。
综合成本率
太平保险按净承保保费为基准计算之费用率由去年的46.2%上升至49.7%。费用率上升,原因是太平保险的规模不足令营运费用相对较高,及中国财产保险市场持续的严峻和非理性竞争对展业成本构成压力。本年度内,太平保险之综合成本率为111.9,高于去年之104.7,表现未如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