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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本人于08年7月份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安徽蚌埠),由于种种原因当时未查清前户主的户口问题。近期想把户口迁进来(考虑孩子上学问题),却发现前房东户口(确切地说是:房东家人的户口,房东除外)并未迁走。于是各方打听、上网查询到底该怎么办?

      最终发现(以前不懂),最好与原房东协商解决(可现在已联系不上房东,刚开始能联系上并答应尽快想办法,后来就再也打不通电话了)或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关键是如果单纯以迁移户口为由法院不受理,须以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为由来提起诉讼,结果是即使诉讼成功,法院也不能判决强制将期户口迁出,只能以违约赔偿来逼迫原房东办理此事。

     至此,郁闷至极!!!也就是说他要是真不迁走,愿出这钱那就得在户口在我家放一辈子?或是找不到他人找鬼去赔偿这钱啊?

     我想说的是:遇到这种问题,没有人首先考虑要赔偿的事。只想让他赶快把户口迁走就行。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户籍制度能否改革一下,至少确保拥有产权人的权宜。完全可以制定将其户口强制迁走,迁到一个统一的“大本营”以等别人需要之时来认领或有更好的办法让本不应该或完全可以避免的纠纷尽量避免。

     以上是我近期碰到最烦的问题,相信有很多人也有类似的情况。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完善户籍制度!!!为民多做实事!!!

     备注:我们允许不合理的现象存在,但如果一直存在下去无人过问,那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落后”。从小父母就教导我们说:“知错就改是好孩子”,那“知错如果不改呢”?或“意识不到错误呢”?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http://www.pinggu.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thread-45608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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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5-14 08:36:00
大家都来谈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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